市场监管总局今天发布10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对机动车辆制动液、车用尿素水溶液、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机动车发动机润滑油、汽车风窗玻璃清洗液、车用汽油清净剂、汽车轮胎、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运动头盔、电风扇等10种产品开展抽查,共抽查检验1418批次产品,涉及1354家生产单位、1139家销售单位,发现不合格产品174批次。其中:机动车辆制动液16批次、车用尿素水溶液46批次、机动车发动机冷却液7批次、机动车发动机润滑油17批次、汽车风窗玻璃清洗液8批次、车用汽油清净剂42批次、电风扇38批次。跟踪抽查到上次抽查不合格生产单位43家,其中有12家生产单位产品仍不合格。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各有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禁生产销售;涉嫌假冒的,要通过现场检查、询问情况、查阅合同发票等方式调查取证,查清违法事实,从严从快从重处置。对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要明确整改要求,严格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对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的生产单位,要开展约谈。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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