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1+1:2岁女童遭烈犬撕咬,养犬岂能“掉链子”

评论1+1:2岁女童遭烈犬撕咬,养犬岂能“掉链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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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网传视频显示,一只大型黑色犬撕咬一名女童,时间长达40秒,尽管家人用身体极力保护,仍无法完全阻止撕咬,女童几次被咬住不停拖动,后在众人帮忙驱赶下恶犬才离开。

视频截图

据上游新闻报道,10月16日上午,成都崇州一小区发生犬只伤人事件,一名两岁女童被咬伤。据警方通报,女童右肾挫裂伤,右侧肋骨骨折,经全力救治,已完成伤口清创手术,生命体征平稳。

事发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表示:“事发于今天早上七八点左右,已经联系了公安、消防、社区,都在处理这件事情。狗主人还在找,物业领导也去医院看望了小孩。”至于狗为什么没牵绳,物业工作人员称,平时也在提醒业主遛狗要牵绳,但有些业主就是不听。

央广网:让失责人付出代价,才能起到警示作用

两只体型硕大的恶犬在小区里自由活动,本就令人感到不安。当大狗恶狠狠地扑向人并疯狂撕咬时,带给受害者的伤害可想而知。特别是对孩子来说,身心受到的伤害都是噩梦般的。

看到这样的画面,人们不免感到惊悚、忧惧,进而愤怒。为何这两条恶犬连狗绳都不系?狗主人去哪了?这样体型巨大的狗被多座城市列为禁养犬,怎么就能出现在人员密集的小区里?物业的管理呢?对这些问题,警方要尽快调查清楚,并尽快找到咬人的恶狗并严加看管,防止再次伤人。同时,也要尽早找到养犬人,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受害人的治疗、道歉和赔偿也事不宜迟。

狗咬人,作恶是狗,失责是养狗人。必须让养狗失责的人付出代价,才能起到警示作用,有效杜绝此类惨案再次发生。

人民网评:文明养犬,别让你的爱成为别人的痛

近年来,恶犬伤人事件频发。从常识常理看,不能因此事件而否认市民养狗的正当性,也不能污名化动物伴侣存在的意义,但很显然,养狗人应保持应有的养狗素养,比如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起码做到遛狗时拴绳。

有句话说得好:“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别让你的爱成为别人的痛!”此事终会有个说法,恶犬的主人该承担的法律责任逃脱不掉,期待事件的进展情况。

澎湃新闻:严格执法,才能文明养犬不“掉链”

在现实中,很多人都深有感触:写进法律、条例的养犬规范,并没有得到严格执行。一些养狗人士在“我家狗不咬人”的盲目自信下,遛狗不牵绳、不戴嘴套,放任犬只在公共场所四处狂奔。只要没有发生咬人纠纷,类似违反规定的行为,往往不会受到任何追究或处罚,没有丝毫的违法代价。

另外,文明养犬不只是要遛狗牵绳,还理应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获得免疫证明,向所在地申请登记注册,以方便职能部门进行信息化管理。然而现实中,有多少养狗人士老老实实做到了定期打疫苗,并如实申报登记?

养犬规定沦为一纸空文,职能部门无法掌握辖区犬只的饲养情况,也就无法实现有效监管;因为缺少执法约束,有的养狗人士肆无忌惮,放养、散养、偷着养,一些禁养的大型烈性犬,才会出现在不该出现的场合,成为“移动的危险源”。两者互为因果,恶性循环。

律师:犬主或涉嫌犯罪和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

据上游新闻报道,在民事责任方面,四川方策律师事务所郭刚律师表示,在此次大型犬伤害女童事件中,相应视频完整记录了女孩遇袭全过程,可以清晰地看出,受害者一方没有法律规定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犬只饲养人一方应当承担全部的民事赔偿责任。

在刑事责任方面,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如果这只犬有饲养人,则饲养人可能涉嫌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如果这些犬类没有饲养人,仅是流浪犬,基本可以不考虑刑事责任问题。

此外,付建律师认为,本次犬只伤人事件中,小区物业有责任确保小区的安全和秩序,包括采取措施防止狗咬人事件的发生。如果小区物业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或者没有对违规养狗行为进行管理,导致狗咬人事件发生,小区物业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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