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的审判,送日本甲级战犯上绞刑架
精华笔记
一、前期准备:东京审判的法理依据和国际法庭成立
1、法理依据
1.1 1945年7月,中国、美国和英国发布《波茨坦公告》,敦促日本无条件投降。后苏联加入。8月14日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向盟军无条件投降。
1.2 《波茨坦公告》第十条规定对日本战犯,同盟国将予以审判。这构成了战后审判最重要的法理依据。
2、审判的准备工作
2.1 制定战犯名单,实施抓捕。逮捕上千名日本战犯,被分为甲级、乙级、丙级三个等级。先行审判乙级和丙级战犯。
2.2 建立国际法庭,公开28名甲级战犯审判。1946年1月,由十一国代表组成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正式成立。
2.3 检方和辩方做准备。
2.3.1 日本人利用时间差销毁证据。
2.3.2 检察官克服重重困难,搜集了大量证据,给每一名甲级战犯建立了交叉档案。
2.3.3 28名甲级战犯都指派了辩护律师。
二、策略与交锋:控辩双方的法庭表现
1、检方宣读起诉书,辩方避实击虚。
1.1 首席检察官约瑟夫·季南宣读针对28名甲级战犯的起诉书,战犯被控以共三组罪名:一,破坏和平罪及共谋罪;二,谋杀罪;三,危害人类罪。
1.2 辩方律师向法庭发起挑战,以首席法官威廉·韦伯曾参与调查日军暴行为由,要求其回避。法庭驳回。
1.3 辩方律师要求更换所有现任法官,代之以中立国法官,保证审判公正性。法庭再度驳回。
2、控方举证、辩方律师反驳,双方正面交锋。
2.1 进入举证环节,检方出示大量证据,包括南京大屠杀、马尼拉大屠杀等,证实日军暴行。
2.2 辩方律师采取承认大屠杀,但极力撇清被告和屠杀存在关系的辩护策略。检方则举出相应证据,证明被告知道日军暴行的存在,并亲自下令施暴。
辩方律师进行调整,将辩护策略从“不知情”变成“不得已”,遭到检方有力驳斥。
3、被告上台作证,辩方全线崩盘。
3.1 被告上台后颐指气使、蛮横无理,充分暴露了侵略者嘴脸。
3.2 在检方的盘问下被告全线崩溃。
三、宣判与影响:东京审判的历史意义。
1、宣判与执行
1948年11月12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最后一次开庭。25名被告均被判有罪,其中东条英机、松井石根、板垣征四郎等6人被处以绞刑,并于12月23日零点执行。
2、缺憾
2.1 没有审判天皇。
2.2 没有追究日军细菌战的责任。
2.3 庭审过程拖得太长。
3、意义
3.1 将国际法从纸面落到实处。
3.2 维护和平秩序,警醒日本民众。
书 名:另一个纽伦堡:东京审判未曾诉说的故事
作 者:阿诺德·C·布拉克
主 讲 人:刀劈三观抱老师
主讲人简介:资深媒体人、历史研究者
主 播:石头说话2017
策 划 编 辑:郑涵 王雨
总 编 辑:赵雅楠
打卡
赞👍🏻
永远不要原谅日本鬼子的滔天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