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英聘《明史》8明前期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张英聘《明史》8明前期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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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喜马拉雅的朋友,大家好,我是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的张英聘,欢迎您收听崇贤馆与喜马拉雅联合出品的《二十四史》大师课。
  明朝建国初期,受到战争的影响,社会凋敝,土地荒芜,百姓的生活异常困苦。朱元璋也感到百姓生活的艰难,所以他就采取了与民休息的政策,发展生产。
  面对大量荒芜的土地,朱元璋也鼓励百姓前去垦荒。比如说像中原的土地,实行计民授田,专门设置了司农司,到河南地区管理开荒事宜。在北方多地的地区,他又召集人民耕作,每人给田15亩,还有菜地2亩。洪武三年,下令凡是有能力开垦荒地的,不限数量,皆免除三年的租税。同时,官府还配发了农具、种子、耕牛等等生产的物品,帮助百姓恢复生产。他又规定官府给牛以及农具者,收其税;额外垦荒者,就永不起科,也就是永不征税。
  明朝初年还实行了屯田制度。屯田分为军屯、民屯和商屯。
  军屯就是以卫所为单位组织的军队屯田。朱元璋效法汉武帝和曹操实行军屯,军队且耕且战。洪武二十五年,也就是1392年,规定“天下卫所的军卒,从今之后以十分之七屯种,十分之三守城,务尽力开荒,以保证军粮的供应。”也就是说,七分屯种三分守城的比例,但是在实际运行过程当中,由于战略地位等不同,又有区别。比如说,像边地防御任务重,就屯三守七,或者是屯四守六,或者是屯五守五;内地防御任务轻,又采取的是屯七守三。屯田的士兵,每军都要受田五十亩,又根据土地质量的不同,它有百亩、七十亩、三十亩不等,并且提供耕牛、农具等。明初军屯的土地数量就达到了90多万亩。
  民屯也就是迁徙和招募百姓到地多人少的地方去耕种,还有命令囚徒也前去耕种。按照《明史·食货志》的记载,当时移民的规模很大。明朝初年,比如说政府迁徙到苏、松、杭、嘉、湖几个府的老百姓无田者四千多户,到临濠耕种,官府提供牛、种子、车、粮食,三年不征税。徐达平定沙漠之后,他就把北平山后的老百姓有35800多户,散处各府卫耕种,又以沙漠的遗民32800余户屯田北平,又设置了254屯,开地有1343顷,同时迁徙江南民14万到凤阳,又徙浙西及山西民到滁州、和州、北平、山东、河南等地,徙登州、莱州、青州的百姓到东昌、兖州。到明成祖时期,他也非常重视发展北京周边的生产,比如说迁山西像太原、平阳等,丁多田少以及无田之家到北京周围耕种。
  商屯,是在边疆地区由商人组织的屯田。在明朝初年的时候,他为解决边地军饷供应,他又规定说,如果商人把军粮运到了边地就可以获得盐引,到指定的盐场换盐获利。这个方法就被称为“开中法”。商人为了节约运费,就雇募了一些人直接到边地屯田,收获粮食之后就近缴纳。这种屯田形式被称为“商屯”。到弘治时期,盐政改革,“开中法”行不通了,商屯也就废驰了。
  明朝政府很重视兴修水利。比如说像洪武元年,他修了和州铜城的堰闸,有200余里。四年又修广西的灵渠,灌溉田亩万顷。二十三年,又修崇明、海门的决堤,有23900余丈。据洪武二十八年的统计,全国共计开塘堰4万多处,疏通河流4000多处,修建陂渠堤岸5000多处。明成祖也重视了水利建设。在永乐元年,他命户部尚书夏元吉疏浚了吴淞江,动员了10多万人,筑闸修堤,到第二年九月完工,使苏松地区的农田得到大大的实惠。他还派遣宋礼、陈瑄等人治理大运河,使大运河南北全线贯通。
  同时政府还鼓励种植经济作物,尤其是鼓励种植麻、棉花、桑、枣等等。早在明朝建立之前,朱元璋就在他统治的地区下令农民有田土5至10亩者要栽种桑、麻、棉各半亩,10亩以上者加倍。他在明朝立国之后又把这一法令推广到了各个地区。在洪武二十五年,他又命令凤阳、滁州、庐州、和州的农民每户种植桑、枣、柿各200株。二十八年又规定,凡是洪武二十六年以后种植的桑枣果树,不论多少,皆免除赋税。由于政府的推广,棉花种植那么在山东、河南、河北等地就十分的普遍。洪武二十五年,还有彰德、卫辉、广平、大名、东昌、开封、怀庆七府棉花大丰收,产量一度高达11803000余斤。棉花、布帛就成为国家赋税的重要部分。永乐十七年,共征收布帛1206887匹,丝棉有246507斤,棉花绒还有583324斤。
  经过明初的休养生息,明朝的土地、人口、赋税都有了很大的增长,到洪武二十六年,全国的土地就达到了8507000多顷,人口达到了1600多万户,人口达到了6054万口,和元代鼎盛时期相比,人口就增加了700万人。同时征收的米麦等等就达到了32789000多石,这个数字在以后的永乐、洪熙、宣德各朝,基本上没有大的变动。
  明朝前期的手工业也得到了恢复和发展。明朝沿袭了元朝,实行了匠户世袭制度,匠户有轮班匠和住坐匠之分。轮班匠,它指的是各地匠户按一定的年限到京城去服役,在洪武十九年的时候,也进行了改革。他规定了各地的匠户每三年轮流到京服役一次,每次是三个月。二十六年又规定,按匠户工种的不同和距离京城的远近又加以区别,分为五年、四年、三年、二年、一年的班制,每班服役3个月。住坐匠,它指的是固定在京城或各地官府服役的匠户,每月服役有10天。明朝的工匠和元朝相比,地位有所提升,政府还发放了薪水、粮食、盐、蔬菜等物,经营者就有了积极性和灵活性,大大促进了手工业的发展,也促进了手工业的商品化。
  在明代发展较快的手工业有矿冶业、制瓷业、纺织业、造船业、制盐业等等。矿冶业,比如说有金银铜铁铅等矿,其中银矿在明初的产量不大,到洪武时像福建的尤溪县银屏山有银矿,就有冶炼炉达到了42座,其余地方银矿也不是很发达。因此明初金银矿课较少,洪武二十三年收金才二百两,银达到29830两。但是到永乐、宣德之后,金银矿尤其是银矿的产量就逐渐地增多,在永乐十二年,金就达到了495两,银达到了393949两。铜矿和铅矿也发展不大,矿场也较少,但是在洪武时期,比如说像济南、青州、莱州三个地方,每年采铅才32万多斤,池州府采铜是15万斤。铁矿规模则巨大,官营和民营也都有较大的发展。在洪武六年,明朝在全国设置了13个铁冶所,后来又有增加,每年共计输铁是18475026斤。洪武十八年,罢除了各布政司的铁冶,同时允许百姓可以自行采炼,每年缴纳课税,缴纳课税的比例是三十分取其二。从洪武到宣德时期,官矿时停时开,这就为民营矿业的发展提供了契机。据推测,永乐元年的铁产量就达到了119万斤,到宣德九年,产量就达到了830万斤,可以说增幅巨大。
  制瓷业主要是以江西饶州浮梁县景德镇最为有名,尤其是以青花瓷著称,当时的产量也很高,像宣德时期烧制的瓷器一次就有44万件。还有制盐业,制盐业由政府控制,在产盐区设有两淮、两浙、长芦、山东、福建、河东6个转运司,还设有广东、海北、四川、云南黑盐井、白盐井、安定盐井、五井等7个盐课提举司。这些官衙是明代管理盐务的最高地方机构。在这个时期,盐业生产和课税是以引为单位,大引400斤,小引是200斤,洪武时期,全国定额盐课的总数是大小引220余万。
  这个时期造船业的发展主要表现在远洋船的制造上,像郑和下西洋的宝船,“大者长四十四丈,宽一十八丈”,有9桅12帆,最小的宝船也长18丈,宽6.8丈。郑和每次远航,一般都由大、中号宝船组成船队,加上战船、坐船、马船、粮船,都达到了100多艘。其中像郑和第一次下西洋的时候,乘的海船就有208艘,是七次下西洋当中之最。
  纺织业这个时期也有显著的发展。比如说在南直隶地区,在浙江、福建、广东、广西等地的农村,妇女从事纺织业,还有像北方的河北、河南、山西、山东等地,也逐渐成为农村重要的家庭副业。
  手工业的发展也促进了商品经济的繁荣。明朝初年,朱元璋认为元朝商税太重,所以他就改二十税一为三十税一,并且扩大了免税的范围。到明成祖时,进一步扩大了免税的范围,凡是婚丧嫁娶时节的礼物,还有就是自制的布帛、农器、食品,还有像鱼蔬水果等等,不是到市场贩卖者,一律免税。另外,像交通道路方面也形成了以南京、北京为中心的水陆交通网络,特别是永乐时期大运河的畅通,为南北商品交流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这些因素都有利于商业的恢复与发展。
  在明前期的海外贸易,它主要是以朝贡贸易形式为主,特别是郑和下西洋,就打通了海上的航路,因此明朝与亚非地区的贸易也获得了很大的发展。这个时期明朝的瓷器、丝绸、绫罗、茶叶等等都受到了各国的欢迎;亚非地区的特产,像犀角、象牙、玳瑁、玛瑙、珊瑚、香料等等,也输送到了明朝,大大丰富了明朝人民的生活。尽管这一个时期政府禁止私人海外贸易,但是在浙江、福建、广东等沿海地区,百姓出海贸易,到南洋等地定居,有的贸易规模也很大,商船有的就达到了几十艘。
  综上所述,明朝前期,由于统治者的休养生息政策还采取了鼓励生产、减轻赋税、兴修水利、减轻商税等等的措施,使得当时的经济逐渐从元末战争的废墟当中恢复和发展起来,这就为明朝中后期经济的繁荣奠定了基础。
  好的,本期节目就说到这里了。欢迎大家持续关注《二十四史》大师课,我们下期节目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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