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3家企业未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或拆除安全防护装置被罚

北京3家企业未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或拆除安全防护装置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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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北京市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曝光3个典型案例。

案例一:北京卫亿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未在有较大危险配电箱上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行政处罚案

2023年6月27日,延庆区应急管理局对北京卫亿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未在有较大危险的配电箱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延庆区应急管理局责令北京卫亿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作业,并给予0.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北京八达岭好汉居酒店有限公司未在有较大危险配电箱上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行政处罚案

2023年6月15日,延庆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北京八达岭好汉居酒店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未在有较大危险的配电箱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延庆区应急管理局责令北京八达岭好汉居酒店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作业,并给予0.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北京红程伟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违反规定拆除安全防护装置行政处罚案

2023年5月5日,昌平区应急管理局对北京红程伟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违反规定拆除两台破碎机传动轮防护罩。

依据《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相关规定,昌平区应急管理局给予北京红程伟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1.2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安全提示: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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