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前8月全国新发放普惠型小微贷款平均利率4.8%

金融监管总局:前8月全国新发放普惠型小微贷款平均利率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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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是普惠金融成为国家战略十年的重要节点。十年来,我国普惠金融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10月11日,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截至2023年8月末,全国小微企业贷款余额67.7万亿元,涉农贷款余额55.0万亿元。其中,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7.4万亿元,近五年年均增速约25%。

同时,小微企业等经营主体获取金融服务的成本更低。同样来自该位负责人的介绍,2023年前8个月,全国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4.8%,较2017年累计下降3.1个百分点。

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长期以来一直是一个世界性难题。在经济下行、疫情冲击等多重影响之下,缓解小微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难题更加紧迫,挑战更大。

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就此提出,下一步应“加大对金融支持小微企业的有效激励,消除金融服务企业的所有制歧视,推动各类金融机构更有能力、有意愿更好地服务小微企业。”

金融监管总局:使更多金融机构成为小微企业成长的伙伴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展普惠金融。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正式提出“发展普惠金融”。两年后,即2015年,国务院印发了《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而在普惠金融在中国发展到第十个年头里,国务院日前又印发《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未来五年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并提出了一系列政策举措。10月11日,《实施意见》正式对外发布,金融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特就此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据该位负责人介绍,《实施意见》重点强调了“有序推进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等六方面内容,同时也就下一步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提出了工作目标和具体举措。

其中关于提升金融服务小微企业能力,该位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组织开展小微企业信贷质效提升系列行动,包括首贷拓展、信用贷提升和“伙伴银行”行动,面向无贷企业拓展金融服务,研发小额信用贷款产品,逐步建立“信贷+”的综合金融服务模式,使更多金融机构成为小微企业成长的伙伴。

专家建言:减少大型银行非市场化过度下沉,推动各类金融机构良性竞争

对此,董希淼告诉记者,缓解这些难题需要多方发力,协同施策,其中金融支持和服务不可或缺。

“下一步,应按照《实施意见》要求,高质量发展普惠金融、优化普惠金融重点领域产品服务,进一步破解小微经营主体融资难题,为小微经营主体发展创造更好的金融环境。”

他从个人观察的角度具体提出四项建议:

一是要全面落实好金融支持小微企业的容错纠错机制和尽职免责安排,加大对金融支持小微企业的有效激励,消除金融服务企业的所有制歧视,推动各类金融机构更有能力、有意愿更好地服务小微企业,使更多金融机构成为小微企业成长伙伴;二是健全多层次普惠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减少大型银行非市场化过度下沉,推动各类金融机构良性竞争,大力发展社区银行等中小银行,支持中小银行建立资本补充长效机制,增强中小银行可持续发展能力,让中小银行“门当户对”地服务好小微经营主体;三是无论大中小金融机构,在对接服务小微企业的时候,都应从小微企业真实需求出发,针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痛点难点创新产品和服务,积极破解“首贷难”问题,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信用贷款比例;四是为小微企业提供综合服务,发挥银行、保险、证券等各类金融机构优势,在保险服务、财务管理、商机撮合、数字化等方面为小微企业提供帮助,更好服务企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从根本上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融资能力。

事实上,关于除银行外其他类别挂牌金融机构或地方类金融机构提供的普惠金融信贷产品,其定价是否做到“惠”,一直存有争论。

但近年来这些机构在降低运营成本和产品定价方面一直在尝试。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的《中国消费金融公司发展报告》曾披露,“在监管机构的有力引导下,消费金融公司努力压降消费信贷的利费水平。2022年底,消费金融公司的加权平均综合定价和客户实际承担利率全部压降到监管规定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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