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业主群内因发表不当言论而产生的名誉权纠纷案,法院判决双方互相赔礼道歉。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黄某与白某居住在同一小区,均加入了业主群,事发时群内共有300余人。某日,两人因在群里发布团购信息发生口角,还夹杂了一些具有人格侮辱性的不雅言论,使矛盾激化,骂战持续升级,其他业主多次劝解无果后,群主将两人强制退群。
后来,黄某起诉白某,要求白某立即停止侵犯黄某名誉权的行为,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诉讼过程中,白某提起反诉,要求黄某停止侵犯白某名誉权的行为,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6000元。
白某称本案矛盾是由黄某引起的,黄某先在业主群里发拼团广告,而且几天内发了三遍,干扰了业主们的正常生活。黄某则称,业主群是业主们畅所欲言的地方,黄某发布信息后,白某也发了部分信息,自己的言论没对白某产生任何影响,也没指向性。
法院经审理认为,2022年7月14日,黄某与白某在业主群中发生言语争吵是不理智的,白某使用带有强烈感情色彩甚至侮辱性的言语,黄某也使用了具有挑逗性和贬低性的言语。在有300余人的微信群中,双方的不当言语在一定程度上均会令对方的社会评价降低,侵犯了对方的名誉权,双方均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黄某和白某分别向对方书面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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