诡计是否已经穷尽?回看逻辑流推理发展史(上)

诡计是否已经穷尽?回看逻辑流推理发展史(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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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逻辑流小众,可它“占用”了所有推理小说最核心的元素“逻辑”,想来应该是名门正派历史悠久,且这么多人把“心目中最好的推理小说”这一票,投给了《X的悲剧》这样一本逻辑流名作。

可说它大众吧,似乎在推理史的任何一个时期,它都不是最火热的流派,专门创作逻辑流推理的作家也绝算不上多。

今天,我们就来聊聊逻辑流——这个似乎有点曲高和寡,但又贯穿整个推理史始终的流派。

起源:短篇时代

首先,推理小说还是小说,那么最好的推理小说,一定是最好的小说吗?肯定不是。所有的推理小说,源头都是美国作家爱伦·坡的那五个短篇。1841年的《莫格街凶杀案》是史上第一篇推理小说,尽管当时还没有“推理小说”这一概念。

《莫格街凶杀案》是典型的密室杀人,它影响了后世那些专攻“不可能犯罪”的诡计流作品,虽然通过奇怪现场,进行逻辑分析,最后抓到凶手的整个过程不可谓不逻辑,但我们依然不能就把它当成逻辑流推理的鼻祖来看待。

因为逻辑是所有推理作品中一定会有的,而判断一部推理作品是否是“逻辑流”,看的是它最重要的阅读乐趣在哪里。

Who、How、Why——如果说推理小说的阅读乐趣有三原色,那么这就是它的三原色,分别代表了三种最常见的推理小说阅读乐趣。

Who,即意外凶手。阿加莎·克里斯蒂最著名的那些作品,走的就是意外凶手的路线。诸位可以回忆一下,当我们提到《东方快车谋杀案》《罗杰疑案》《ABC谋杀案》这些作品的时候,是不是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没想到凶手竟是ta”?

How,即意外手法。同为黄金时代三大家,约翰·迪克森·卡尔的作品当数这一审美体系下的王者。他所有的作品重点都在不可能犯罪的手法上,整本书要讨论的最重要的问题就是“凶手是如何办到的”。

Why,即意外动机。在黄金时代,动机多少仍算是推理小说的附属品,如阿加莎、卡尔等人的作品中,谋杀动机无外乎经济纠纷和爱恨情仇,不会有太多意外之感。但到了社会派大行其道的时代,谋杀动机便站到了台前,松本清张、东野圭吾等人的作品之所以让人后劲十足,原因也在于此。读者会通过他们的故事,去思考人生中一次次选择和无奈。

以上三种,已经包含几乎所有推理小说的阅读乐趣了,那么逻辑流呢?

根据日本评论家饭城勇三的说法,以奎因为代表的逻辑流,追求的并不是“意外的真相”,而是“意外的推理”。我认为这句话有一定道理,但有点为了突显逻辑的重要性,而刻意压低逻辑流推理其余的乐趣。逻辑流是意外的推理没错,但并不和意外的真相矛盾。很简单的例子,《X的悲剧》中的侦探确实奉献了独特而精彩的推理过程,但他的真凶身份难道就不意外吗?

所以,如果要给逻辑流作品的阅读乐趣下一个定义,我认为饭城勇三在《埃勒里·奎因论》中另外一个观点要更加恰当。他说:奎因“国名系列”中的挑战,并不是“你能推理出事件的真相吗”,而是“你能做出与侦探同样的推理吗”。

简而言之,逻辑流作品不是填空题,是问答题。你不能靠猜直接填写答案,而是要给出解答的完整过程。

以这个定义去回顾爱伦·坡的五篇小说,我们可以找到的源头是1842年的《玛丽·罗热疑案》。

玛丽·罗热是巴黎一家香料店的店员,因为过人的姿色和风流韵事,在巴黎小有名气。这样一位美丽女子的突然失踪,引起了巴黎人民的热切关注,成为街头巷尾议论的话题。在失踪三天后,有人在塞纳河里发现她残缺不全的尸体,凶手作案手段异常凶残,整个巴黎城瞬间闹得沸沸扬扬,甚至连当时最大的政治事件都无人问津。警察局做出了非同一般的努力,甚至高额悬赏,并发布公告不追究自首的同谋犯的刑事责任,却依然不能将此案侦破。

这是爱伦·坡的《玛丽·罗热疑案》这篇小说的主要谜面,故事最后,名侦探杜宾凭借着各种报纸对这一事件的不同角度的报道,经过自己的逻辑推理,足不出户就发现了真凶。

《玛丽·罗热疑案》开创了安乐椅神探的模式,足不出户,仅凭口述、报纸等旁证,就可以还原案件的真相,这和读者仅通过作者表述的文字同步进行思考、推理是一样的。

读者和侦探看到的线索是相同的,也都没有介入故事,和嫌疑人、案发现场有天然隔阂,这种模式可以说彻底把读者拉到和主人公侦探一样的起跑线,目的就是为了公平竞争,看看能否还原侦探的推理。

更为神奇的是,这篇《玛丽·罗热疑案》是根据真实案件改编的,在发表这篇小说时,真实的案件还没有破解,等破案后,大家发现事情的真相居然和爱伦·坡的小说基本一样。

可以说,天才的爱伦·坡在给出逻辑流推理的第一篇范本时,也在无意中把逻辑的力量做了一次展示,如果说日后有人还认为一本虚构小说可以有穿越现实的力量、纯粹的头脑风暴可以办到这么多警察出动都没有办到的事情,《玛丽·罗热疑案》就是最好的证明。

安乐椅神探模式太适合短篇了,所以在短篇时代,出现了很多有名的安乐椅侦探。在推理小说还没有开始有流派之分的时候,它们就代表了当时最正统、最本格的推理小说模式。

其中最著名的是奥希兹女男爵的《角落里的老人》,虽然奥希兹女男爵最著名的作品也许是《红花侠》系列,但《角落里的老人》是推理史上非常特殊且无可撼动的短篇系列。在这些短篇中,这位脾气暴躁的老人,把解密当成纯粹的乐趣,他的行动力几乎为零,仅仅靠记者带来的报纸和侧面口述,就找出了真相。

这种沿袭自《玛丽·罗热疑案》的安乐椅模式在这位老人身上进化到了极致,他只是一个案件的评论家,并不关心人情世故,也不在意社会问题,推理出答案之后,警方会不会去抓捕凶手也不在其考虑范畴内。《角落里的老人》把原本应该丰满的小说压成了像素,只保留最核心的解谜过程,但因为整个逻辑推理的过程确实公平且优秀,它当之无愧成为了安乐椅神探的代表作。同一时期的尼禄·伍尔夫、思考机器系列,尽管也在有意突出逻辑的重要性,但都没有《角落里的老人》那般纯粹。

当然,短篇时代绕不开的作品是《福尔摩斯探案集》,福尔摩斯自称擅长使用“演绎推理法”来进行破案,作品中也有一定程度的逻辑流,但归根结底,福尔摩斯的故事还是偏冒险的故事。这是在当时更为流行的推理小说形式。

我们不谈《冒险史》这个名字,光从后期福尔摩斯的标题《The Adventure of the ……》,就能看出作者的创作旨趣。

不过在福尔摩斯和华生握手后,就推理出他来自阿富汗,以及每次见到委托人后都会炫技般指出对方的职业,应该是我们大部分读者第一次真正见识到“逻辑流”的魅力所在吧。

辉煌:长篇时代

1920年,福尔摩斯的冒险故事把推理小说带到了全世界。而在推理小说内部,一场重要的进化正在发生——长篇时代来了。

我们在专栏中无数次提到过推理小说的黄金时代,它是伴随推理小说长篇化而来的第一个高潮。无数经过短篇推理小说熏陶的年轻作家开始拿起笔,写出更为复杂、奇诡和多变的推理小说。当篇幅拉长后,小说的人物也愈发丰满,主题越来越深刻。

推理小说长篇化的最大受益者,就是阿加莎·克里斯蒂,她娓娓道来的叙述风格、作品中复杂又难解的人情纠葛,就非得用十几万字才能表达出最佳的效果。

那长篇化之后最受限的是谁呢?我认为就是以安乐椅神探为代表的第一代逻辑流作家们。

安乐椅神探,仅凭口述、报纸报道等,就能推理出案件的全貌,不用亲身去现场,这同时也意味着篇幅写不长。你不可能写一本长篇小说,主人公侦探就在一个场景吧?而且他不去任何现场,还要通过十万字才能破案,是不是看上去也就没那么天才了?

篇幅和体裁的变更,迫使逻辑流推理必须迭代。在奎因出场之前,有另外一位他的美国前辈做出了回应,他的名字叫范·达因。

因为生了大病,范·达因必须卧床静养,为了消磨时间,他阅读了两千本推理小说,并于1926年出版了他的第一本作品《班森杀人事件》。

那一年,阿加莎凭借《罗杰疑案》彻底家喻户晓,在阿加莎的创作概念中,“公平竞争”一直不是她优先考虑的事情,她把推理小说视为游戏,会想尽一切办法让读者感到意外——你尽管去猜,能猜到真相算我输。《罗杰疑案》就是她的宣言。

在以阿加莎为代表的推理作家看来,读者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做出和侦探一样的推理,读者只需要享受就行了。

不可否认,这是最原始也最动人的阅读乐趣,但推理小说的特点就是它不止一种阅读乐趣。《班森杀人事件》就把推理小说中的另外一种阅读乐趣——和侦探一样破案,通过长篇的方式回归到读者面前。

范·达因之所以在今天依然能获得如此高的评价,是因为他在推理小说长篇化之后,重新给出了“逻辑流”能够立足的方法。从《班森杀人事件》开始的六本小说,尤其是《主教杀人事件》《格林杀人事件》,他不仅给出了范本,而且质量奇高,是可以和市面上所流行的诡计流小说、冒险小说正面抗衡的。另外,他还制定了“侦探小说二十守则”,这二十守则至今还在被津津乐道,很多新的推理迷将其奉为圭臬,认为推理小说就应该按照这个守则来进行创作。

其实不然,当时市面上最主流的推理小说没有一本是根据范·达因的守则来创作的。范·达因这个守则,不是在规定所有推理小说的写法,而是在保护和定义他所代表的“逻辑流推理”的写法。当时,还没有诞生逻辑流这个概念,而范·达因又想告诉读者,他所写的推理小说有“公平竞争”的乐趣,读者可以像侦探一样,做出推理,破解案件,所以才会写出这样一份守则和声明。

范·达因的贡献已经很大了,但也到此为止了,他此后的六本长篇小说,质量极速下滑,但好在,不管是代表美国的作家,还是代表逻辑流的作家,都有了一位更好的继承者,那就是埃勒里·奎因。

1928年,一对来自纽约布鲁克林的表兄弟曼弗雷德·李和弗雷德里克·丹奈,用三个月的时间,以埃勒里·奎因为笔名和笔下主人公侦探的名字,合写了一本小说,参加了当时的一个侦探小说征文比赛。次年,这本获奖作品《罗马帽子之谜》出版了,属于埃勒里·奎因的时代也来临了。

3个月一本书,这个写作节奏他们始终没有忘记,在两人双双辞职的1932年,他们就一年写了四本书,这是他们的奇迹之年,也是我们开头提到的《X的悲剧》诞生的那一年。

奎因初期的写作风格很明显受到范·达因相当巨大的影响,从书名《XXXX之谜》就能看出来,他们对待推理小说的态度和范·达因一样,恪守规则,充满形式感。而这个系列9本“国名”加“物品”的小说,被称为“国名系列”,是逻辑流推理最重要、最具代表的系列。此外,在同一时期,他们还创作了四本“悲剧系列”,同样是逻辑流的经典之作。

短篇时代安乐椅侦探“智力大于冒险”“口述也能推理”的模式,在奎因的小说中最大限度地得以保留,《X的悲剧》中第一个案件,侦探雷恩先生就是通过萨姆巡查官的口述得出的真相,整个氛围、形式感、推理方式,都是《角落里的老人》的升级版。

而范·达因在长篇逻辑流作品中引入的名侦探形象、创作守则,也在奎因这一时期的作品中得以完美呈现。说直白点,要不是奎因真的完美践行了“二十守则”,还写出了优秀到没人能质疑的作品,范·达因可能会沦为孤芳自赏的“笑柄”——他给出了规则,自己却没能在这个规则内做到最好。

但不管怎么说,奎因吸收了短篇时代和前辈范·达因的养分,在推理小说长篇黄金时代站稳了脚跟。当然,他做的并不只是传承而已。在国名系列中,帽子、粉末、鞋子等现场的关键道具被拿来当成推理的切入点。

“奇怪的现场+正常的推理=意外的结论”,这是国名系列的逻辑公式,也是饭城勇三所说的“你能做出与侦探同样的推理吗”的最佳范本。

奇怪的现场:奎因交代清楚了,甚至在书名中就告诉读者,注意看这个道具,它是最关键的。

正常的推理:当最后揭晓谜底的时候,所有读者都会承认,这些推理我们也会。所以发出的感叹不是看完阿加莎小说之后的“这真是想不到啊!”,而是“我怎么就没想到呢?”

意外的结论:这是最难的,因为当你公平到这种程度的时候,还想写出意外是几乎不可能的事情,而奎因在这一时期赋予逻辑流推理的能量就是,当他完成了前面所有公平的事情之后,还可以堂而皇之地“挑战读者”,最终真相的意外性丝毫不弱于阿加莎的意外凶手和卡尔的意外手法。

第一时期的奎因用“国名系列”和“悲剧系列”这两个几乎无法再逾越的逻辑流巅峰,告诉读者和同行,逻辑流推理的长篇可以这么写,也应该这么写。而如果要给疯狂的第一时期奎因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就不能脱离短篇集《七只黑猫》。

最适合逻辑流展现的舞台自然还是短篇,在证明自己有能力处理好长篇逻辑流之后,奎因回归到逻辑流最舒适的短篇领域,以纯粹的安乐椅神探方式和前辈们做了一次对决。这是一本质量非常高的逻辑流短篇集,是万花筒,也是教科书,作家奎因和侦探奎因一样,用最公平的方式不仅和读者,也和同行们,做了一次较量。

至此,逻辑流推理从爱伦·坡写出《玛丽·罗热疑案》确定模式,到短篇时代在坡的基础上出现各种安乐椅神探,再到1926年范·达因通过“二十守则”和数篇小说把它带入长篇时代,最后在黄金时代最辉煌的时候,由埃勒里·奎因将其打磨至大成。

这近一百年的推理小说发展史中,创作逻辑流推理的作者并不多,因为在推理小说刚刚开始诞生、探索、发展的时候,很少有人能抗拒写更加令人印象深刻、也更加简单的意外凶手、意外诡计。把推理小说还原成公平的竞技,把乐趣全部倾注到“推理的全过程”,似乎并不是在初期应该做的事情。但好在这么多年里始终有人在坚持这样的创作道路。

时光飞逝,黄金时代落幕后,推理小说本身又迎来了剧烈的变革,在经历社会派、硬汉派的洗礼之后,读者的审美被重塑了,他们对于“本格推理”的要求变得更高。

对现代的推理读者和作者来说,始终有一个绕不开的难题:诡计是否已经穷尽?

这简直是一个奢侈的问题,因为这个问题的背后,代表着“已经有相当多数量的优秀推理作品出现了”,阿加莎写了那么多意外凶手,你还能写比她更意外的吗?卡尔在《三口棺材》里都写了“密室讲义”了,你还能写出新的密室诡计?

这些问题,在黄金时代是不太有人问的,因为一切都刚刚开始,诡计俯拾皆是,但现在,时代变了,一百年前的作家写“意外凶手”“意外诡计”更简单,对现在的作家来说却是举步维艰。

于是,越来越多的作家开始把目光转向逻辑流推理,从爱伦·坡到奎因的这条路,原来看是荒漠险路,现在看,充满潜力。

下一期,我们继续顺着逻辑流的发展历程,去看看奎因的接班人——“日本的奎因”们,以及新本格时代更多元的逻辑流玩法,当然,还有中国的逻辑流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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