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带情人游玩,让商人承担费用

他带情人游玩,让商人承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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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纪委监委9月28日通报6起违规旅游典型问题。

其中有衡阳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廖炎秋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旅游活动问题。

据通报,2013年、2014年,廖炎秋与私营企业主谢某等人相继到西藏、四川游玩,相关费用由谢某承担。2020年初,廖炎秋与其情人到黑龙江游玩,相关费用由私营企业主唐某承担。廖炎秋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2月,廖炎秋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3年2月,廖炎秋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21年7月9日消息,廖炎秋被查,2021年12月31日消息,廖炎秋被“双开”。

经查,廖炎秋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权为亲友谋取利益,搞权色、钱色交易;违反群众纪律,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违反生活纪律,多次出境赌博。违法办理和使用虚假身份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房地产项目办证、容积率调整、土地整合、土地出让金减免、煤矿非法开采、拍卖业务承揽、专项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廖炎秋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忘却初心使命,毫无纪法意识,私欲膨胀,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肆无忌惮搞权钱交易。廖炎秋的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廖炎秋积极配合审查调查工作,真诚悔罪悔过,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廖炎秋开除党籍处分;由湖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今年4月,湖南通报7起省管“一把手”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亲友牟利典型案例。其中有廖炎秋为亲属、其他特定关系人牟利提供帮助并收受贿赂和本人向管理服务对象放贷牟利等问题。

据通报,2009年3月至4月,廖炎秋利用担任衡阳市委常委、副市长的职权,为其外甥女尹某某、朋友胡某某以明显低于市场价购房向某房地产老板打招呼,两人减免购房款共计122.14万元;2005年至2014年,应该房地产公司老板请托,廖炎秋利用职权或影响力多次为其在项目建设、争取资金中提供帮助并收受巨额贿赂。2017年,廖炎秋利用担任衡阳市政协主席的职权或影响力,为其司机唐某在房地产土地整合项目中“提篮子”打招呼、提供帮助,伙同唐某收受巨额贿赂。2014年至2020年,廖炎秋陆续向多个管理服务对象放贷,获取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巨额利息。

2022年4月,湖南通报8起党员干部借贷收息受贿典型案例。其中有衡阳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廖炎秋借贷收息受贿案。

据通报,2004年至2018年,廖炎秋利用担任耒阳市委书记,衡阳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衡阳市政协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帮助私营企业主谢某生、谢某程、刘某等3人在非法开采煤矿、工程项目建设、房地产开发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采取在上述3人无资金需求时借贷收息,或者事先约定以借贷收息方式输送利益,或者在有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以明显高于其他不特定对象借款利息收受好处等方式,以借贷收息的名义收受谢某生等3人所送财物共计3500余万元,涉嫌受贿犯罪。

2022年1月27日,湖南省纪委监委推出反腐电视专题片《反腐倡廉永远在路上》。据介绍,廖炎秋涉嫌受贿犯罪违纪违法金额近1.3亿元。

廖炎秋出生于1959年,长期在衡阳任职,曾任:历任衡阳市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副主任、主任,衡南县县长,南岳区委书记,耒阳市委书记,衡阳市委常委、耒阳市委书记等职。

2006年9月至2011年10月,任衡阳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2011年10月至2019年12月,历任衡阳市政协党组副书记、政协副主席、政协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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