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调整本市机动车和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以及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对外省区市机动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相关规定,决定9月29日至10月6日、10月7日至10月8日,对本市机动车和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交通管理措施作出以下调整:
一、本市机动车不受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制。
二、办理进京通行证的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不受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在五环路以内道路行驶,以及9时至17时按车牌尾号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制,但应遵守“全天禁止进入二环路以内道路、建国门外大街、复兴门外大街、复兴路”管理规定。
特此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3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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