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伦堡审判》:人类一次正义的审判,国际法发展史上的重要节点

《纽伦堡审判》:人类一次正义的审判,国际法发展史上的重要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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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一次正义的审判,国际法发展史上的重要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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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笔记  


《纽伦堡审判》作者:著名法学家何勤华等人。


纽伦堡审判:1945年11月到第二年10月,由美英、苏联和法国四国法官组成的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对纳粹高层进行了数十次审判。包括纳粹二号人物戈林、原外交部长里宾特洛甫、德军总参谋长凯特尔在内的纳粹军政首脑,被判有罪;党卫队、秘密警察等纳粹特务机构,被宣判为犯罪组织。


纽伦堡审判的方式、法理依据及经典判例,深刻影响了二战后国际社会对破坏和平、发动战争、危害人类等罪行的认识和惩罚。从这个意义上说,纽伦堡审判是国际法发展史上的一座里程碑,意义重大。


第一部分,纽伦堡审判的缘起。


1944年,第二次世界大战进入决胜阶段。纳粹德国覆灭已成定局。


随着战局日益明朗,纳粹的种种暴行,陆续在大众媒体上曝光。欧美国家的社会舆论开始呼吁,应当想办法制止纳粹暴行,并对施暴者加以惩罚。


1944年8月,美国财政部长小亨利·摩根索向罗斯福总统汇报,要求对纳粹德国的高级官员,一旦抓获,就地正法;基层官员则处以流放、服苦役等刑罚。这个要求不加甄别、不经审判,惩罚一切纳粹成员,不符合西方主流法治观念,所以遭到了不少反对。摩根索带有强烈复仇色彩的提议,促使美国政府认真考虑,用法律来对付纳粹暴行。


1945年初,纳粹党卫队在比利时屠杀70名美军战俘。美国军方视之为不可饶恕的罪行,要求将纳粹分子绳之以法。于是,美国陆军部的法律专家默里·伯奈斯上校,受命就此做专门研究。经过材料搜集和审慎思考,伯奈斯指出要把纳粹政权视作犯罪集团,该集团蓄意掠夺他国领土,奴役他国人民、攫取财富,并且有计划地灭绝犹太人。制造这些行动的人,应当由同盟国组织国际法庭进行审判。


1945年4月,杜鲁门接任美国总统。杜鲁门任命联邦最高法院法官罗伯特·杰克逊为首席检察官,代表美国对纳粹分子提起公诉。这个任命下达后仅6天,即1945年5月8日,德国无条件投降。欧洲战事结束,报纸开始将报道重点,从战争本身转移到纳粹暴行和战争创伤。民众的情绪随之被点燃,一时间群情激奋,强烈要求清算。各国政府意识到,饱受蹂躏的民众急需安抚,而审判纳粹,将是最好的方式。


《伦敦宪章》:在美国的强力推动下,1945年6月,欧洲战场的四大战胜国,美、苏、英、法代表齐聚伦敦,讨论审判事宜。8月,四国代表签署了《伦敦宪章》,宣布成立国际军事法庭,对纳粹德国的首要战犯进行审判。地点,选在德国中南部城市纽伦堡。

第二部分,审判前的准备工作。


组织:根据《伦敦宪章》,美苏英法四国各委派一名法官和一名助理法官,总计八名法官,组成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这八名法官,将受理起诉团对纳粹战犯提起的公诉,并做出裁决。


起诉团由四国分别组建,它们将在各自的首席检察官带领下,搜集证据、证人,确认纳粹罪行,提交法庭。为保持公正,被告有权请律师做辩护。


这样在形式上,纽伦堡法庭具备了现代法庭的基本要素——有手握判决权的法官,有负责公诉的检察官,有接受审判的被告,也有为被告辩护的律师。


由此可见,纽伦堡法庭在尽量实现审判的公平和公正。


很快,一份战犯名单出炉了:22人、6个组织被送上被告席。


其中代表纳粹领袖集团受审的,有纳粹二号人物、空军元帅戈林,原德国副元首鲁道夫·赫斯;代表德国军方受审的,有最高统帅部长凯特尔、海军将领邓尼茨;代表纳粹宣传机构受审的,有臭名昭著的极端种族主义者施特莱歇尔。大发战争财的军火商古斯塔夫·克虏伯,也被纳入战犯名单。


受审的组织则包括纳粹党领袖集团,有纳粹党卫队和冲锋队,秘密警察“盖世太保”。


从这份名单可以看到,纳粹德国在党、政、军、经济各领域的代表人物和组织,被一网打尽,进行全面清算。


法理问题:


既有公约无法追究具体人员责任:


 荷兰法学家格劳秀斯,就此提出不宣而战是卑鄙行为;战争中要秉持人道主义,不得杀害战俘,及非战斗人员。这些规则获得欧洲国家的认同,并逐渐推广到全世界。这就是国际法的起源。1864年的日内瓦公约和1899年的海牙公约,用文本形式,将这些规则明确下来。欧美各国以及中国、日本,都加入了这两个公约。


二战中,德军没少杀害战俘和平民,判定其违反日内瓦公约和海牙公约,没问题。问题在于,公约只规定了哪些行为是违法的,可如何惩治战犯呢?没说。


困难:16世纪以来,西方国家为争夺殖民地,发动过许多不义之战,从没有领导人受过法律制裁。国际法中根本没有相关条款。此外,纳粹暴行的特殊性,也让国际法捉襟见肘。比方说,种族灭绝政策,就超出了国际法的约束范围。


诉诸自然法:在西方法治思想史上,自然法是与实在法相对的概念。自然法是用来规范人类行为的普遍法则,高于人类制定的法律,也就是实在法。自然法可以评判实在法。例如,根据自然法,屠杀平民是犯罪;而某国制定了鼓励屠杀的政策,那么我们就可以援引自然法,认定该政策为恶法,并对制定和实施恶法的人进行制裁。


从自然法视角,纳粹上台后的一系列行为,如破坏民主、发动战争、种族屠杀等,哪怕没有违反实在法,也是对正义的践踏,理应受到审判。诚如一位法国检察官所说的,为遇难者追讨正义,本就是自然法的内在要求。


1945年11月20日,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宣布:审判开始。22名被告、6个组织,分别因战争罪、破坏和平罪、危害人类罪或共谋罪,推上被告席。这四项罪名,是由四国起诉团商议设置的。它们体现了,纽伦堡法庭对这场审判的深度思考和良苦用心。

第三部分,四项罪名和庭审。


战争罪指违反战争法规或战争习惯的罪行,如释放毒气、虐待战俘、攻击医院、杀害平民和掠夺平民财产等。


破坏和平罪是指,违背国际协定,策划发动侵略战争。


危害人类罪:用于惩治一切以政治、种族或宗教为理由,实施的迫害行为。


共谋罪:指两人以上为实施犯罪行为而共同谋划,并达成协议。这里的“犯罪行为”,在纽伦堡审判中指的就是战争罪、破坏和平罪与危害人类罪了。换言之,一个人哪怕没有发动战争、没有参加战争,也没有亲手屠杀犹太人,可只要曾经参与谋划,也将被判有罪。纽伦堡法庭把共谋罪单独列出来呢,是为了防止被告脱罪。


庭审交锋:戈林伏法


赫尔曼·威廉·戈林,纳粹党最早的成员之一,曾任空军总司令、秘密内阁会议成员,臭名昭著的盖世太保也是他创建的。戈林还一度被指定为希特勒接班人,成为纳粹二号人物。鉴于戈林的权力涉及军政外交等各个方面,犯罪行为分布广泛,因此,检察官对他的起诉中,囊括了所有四项罪名。


控方漏洞百出:戈林被指控参与侵略战争的谋划和决策。这本是板上钉钉之事,可杰克逊竟然把纳粹入侵苏联作为证据。戈林当即反驳说,众所周知,他强烈反对攻苏,而且有会议记录可以证明。这怎么算同谋呢?


1936年,德国重占莱茵非军事区,这被认为违反《凡尔赛条约》,是发动侵略战争的前奏。庭审中,杰克逊拿出一份戈林制定的计划书,指着“解放莱茵河地区”一句说,“解放”二字暴露了纳粹的战争企图,而作为计划制定者,戈林犯了破坏和平罪。戈林指出,杰克逊的计划书错把德语中的“清理”翻译成“解放”,而德文原文,是清理莱茵河河道的意思,跟发动战争毫无关系。杰克逊又搞错了。


戈林把自己制定的战争计划,统统说成是为了应对紧急情况,而每个国家都会制定紧急计划。言下之意,自己没罪。当杰克逊质问:这些计划难道不是秘密制定的吗?戈林反唇相讥:难道美国政府会公开制定紧急计划?杰克逊一时语塞,转而求助法官,要求中止戈林的长篇大论。


反败为胜:第三天出庭盘问的英国首席检察官马克斯韦尔·法伊夫,力挽狂澜。


法伊夫力求提问准确,且直击要害。一上来,他就举1944年春,德军杀害55名英国皇家空军战俘的例子,发出质问。没错,命令是希特勒下的,可戈林身为德国空军总司令,未加制止,无论如何难辞其咎。这也同他标榜的“骑士精神”大相径庭。


一连串质问让戈林手心出汗,被迫承认对此事负有责任。突破口就此打开。紧接着,法伊夫就戈林命令空军实施不顾平民伤亡的无差别轰炸,在种族灭绝计划中扮演的关键角色,以及掠夺占领区艺术品等罪行,一一举证。戈林的心理防线彻底摧垮,承认了自己所犯的罪行。


最终,纽伦堡法庭宣布,全部四项罪名成立,判处戈林绞刑。


大国政治影响下的纽伦堡审判:邓尼茨的无限潜艇战问题


关于战争罪的指控,聚焦在邓尼茨发动“无限制潜艇战”,要求德军潜艇攻击盟国商船。邓尼茨承认他下过命令,可他反问:同样的事,英美海军就没干过吗?结果,美国太平洋舰队总司令尼米兹以书面形式告诉法庭,美国海军在太平洋上,就是这么对付日本商船的。


不过,检察官提出的另一份证据,即邓尼茨曾下令,不得营救敌方幸存者,邓尼茨无法抵赖。最终,法庭根据此类证据,判邓尼茨战争罪成立。加上破坏和平罪,处以10年监禁。


耐人寻味的是,判决书对无限制潜艇战轻描淡写。这显然是因为,英美军方不想牵连自己。可见,纽伦堡审判的公正性,也只能是相对而言。

第四部分,我就来讲纽伦堡审判的结果,及其深远影响。


经过10个月的审判,1946年9月30日,纽伦堡法庭公开审判结果。22名被告里有19名被宣判有罪,其中12名判处绞刑、7名判处徒刑;6个组织中的3个,被宣布为犯罪组织,予以取缔。其余3名被告和组织,因证据不足,宣判无罪。

10月16日,除了在狱中自杀的戈林,其余11名纳粹战犯,陆续登上绞刑架,结束了罪恶的一生。他们的尸体被火化,骨灰秘密抛撒。至此,纽伦堡审判的主体部分告终。


此后,纽伦堡法庭对数以千计的纳粹中高层官员,进行后续审判。如用战俘和囚犯做人体试验的医生,执行纳粹法律、迫害抗议者的司法人员,虐杀囚犯的集中营管理人员等。据统计,盟国起诉了约7万名战犯,有3.6万名被定罪。直接影响是,纳粹高官被从战后德国的政府部门中清除出去。


纽伦堡审判的三点深远影响。


第一,记录历史,警示未来。


纽伦堡法庭审查了近10万份文件、数万张图片,和大量影像资料。控辩双方提交的资料有5000万页。庭审过程也得到详细记录,光是庭审录像的胶片就长达数公里,另有4000多盘磁带。这本身,就是对历史事实的记录。


第二,制约国家行为,保护个人权益。


 纽伦堡审判则规定。发动战争、种族灭绝等,不属于行使国家主权。这就对国家行为产生了制约。从此,像纳粹那样用国家机器损害个人权益的行为,在国际法上不再合法,犯有此类罪行的个人和组织,要受到国际法庭的制裁。


第三,树立模范,引导审判。


纽伦堡审判为之后的国际法实践,树立了榜样。稍晚些举行的东京审判,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就宣布,在审判性质、法庭构成、司法管辖权、审理方式等各方面,都无条件与纽伦堡审判保持一致。


第四,纽伦堡审判确立的一项原则,对实践国际法具有重大意义。那就是,对于被告以“执行上级命令”为由,进行自我洗脱的辩词,法庭不予采纳。这意味着,一名官员的行为即便符合国内法,但如果与国际法相抵触,同样属于违法,会受到国际法庭的审判。这可以说是纽伦堡审判,对于国际法的落实,所作出的最大贡献。



书           名:纽伦堡审判

作           者:何勤华等

主    讲   人:刀劈三观抱老师

主讲人简介:资深媒体作者

主           播:孙潇

策 划  编 辑:郑涵  王雨

总    编    辑:赵雅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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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 喜欢雨_ls

  • 墨凡就是墨凡

    现在听这一段,美国自己都做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