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孩子能落户北京,史某、李某夫妻俩商议,付钱买通北京人常某,由妻子与其假结婚。然而,3年过去了,常某也没有帮助李某的孩子落户北京,为此史某、李某起诉要求常某还钱。近日,平谷法院认定双方协议无效,常某应退还钱款。
史某、李某夫妻经王某介绍找到常某。“可怜天下父母心,你帮帮我们,让孩子的户口能落在北京。”面对史某夫妻的要求,常某开口就是“20万元”,夫妻俩商量后,同意了常某的“报价”。随后,双方于2019年8月签订《婚前协议书》,约定由常某与李某假结婚,常某配合入京户收费20万元,其中完成假结婚先给10万元,完成孩子户口入户后再给10万元。《婚前协议书》第六条还约定:三年后女方及子女迁入男方户籍,男方保证积极配合办理其单独立户的相关手续;此条款男方如果违约,愿意赔付女方10万元。另外,“协议”还约定了财产、债务、子女抚养等内容。当年8月2日,李某与常某办理了登记结婚,史某通过手机银行向常某转账10万元。可是,常某至今未将李某及子女的户籍转为北京市户籍。为此,二原告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史某、李某与王某、常某口头达成的办理户籍协议,该方式并非正当途径,违背了公序良俗,应为无效协议。因此,李某与常某签订《婚前协议书》第六条也属无效条款。协议无效后,因协议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基于上述协议无效之法律后果处理的一般原则,法院判决常某应当将其收取的定金返还给史某。
庭审中,王某认可收到2万元中间人费用,并同意返还给史某。
相关链接:假结婚的风险
司法实践中,“假结婚”的原因多种多样——有为了大城市户口的,有为了买房资质的,有为了拆迁多分好处的……虽然情感是假的,但“结婚证”是真的,因此,在法律上,没有假结婚这一说法,所谓的“假结婚”和普通婚姻夫妻在权利义务上并没有差别。
因此,“假结婚”除了违反公序良俗外,对于当事人还存在着财产和人身的双重隐患。
首先,领了结婚证后,夫妻就拥有共同财产,承担共同债务:夫妻间的财产分配问题可能会成为双方争执的焦点;如果一方去世,配偶将成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也许会引发遗产纠纷;如果一方借债,配偶还可能成为共同债务人,背负上沉重的还款包袱。
假结婚的案例中,如果是女性,还要当心引狼入室,遭遇不法侵害。
此外,法院在审理案件中,还遇到过离婚时一方坐地起价,百般纠缠,甚至大打出手,还有弄假成真的,让当事人痛苦不堪。
为达成某种目的虚假婚姻,不受法律保护,其中风险最终都要靠当事人自己来承受,因此不要走歪门邪路,避免得不偿失。
编户制度,始于汉朝,距今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了。
天空网络 回复 @4YLKGF1I062: 户籍制度商就开始 秦始皇把他写进国法并且强制执行 丢失户籍就成流氓了 以前这样子可以稳定强大 后面腐败了 关于这个户籍腐败问题 现在都很难解决 但是可以确确实实的管理 全国值得表扬
退钱 假一赔十 这样就够你私立了
人生而不平等 这种新闻还是不报的好
平谷?你最低弄个4-5环的吧?
呵呵…上海还有为了买房离婚
编都不会编,至少5年。
估计他老婆也牺牲了自己
结婚十年才可以随另一方转户口吧 你们也别想的那么龌龊 前几年转车户就是这样的 结婚后车转需要的一方 然后再离婚
逃避法律的漏洞。好意思上法院,要承担两个人给国家的带来后果,
结婚至少五年才能把配偶户口转到北京。这要是真事只能说这两口子脑子不太机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