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公益诉讼立法进展如何?最高检第八检察厅立法研究小组透露

检察公益诉讼立法进展如何?最高检第八检察厅立法研究小组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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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刊发文章《最高检将办理重点督办建议作为重中之重 推进检察公益诉讼专门立法》。文中提到,检察公益诉讼法草案稿“正在完善中”。

据公开报道,这是最高检首次透露检察公益诉讼法的具体进展。在此前的官方回应中,多以“研究、推进、加快检察公益诉讼立法”表述。

今年全国两会上,近四分之一代表建议加强检察公益诉讼立法

上述文章介绍,今年3月,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近四分之一的代表联名提出17件关于制定检察公益诉讼法的议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梳理相关议案建议后,将“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列为19项重点督办建议之一。此项重点督办建议包括12件具体建议,有6件涉及检察公益诉讼专门立法,其他6件分别关注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网络治理、农产品质量安全、野生动物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案件范围拓展及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汤维建长期关注、研究、推进检察公益诉讼专门立法。今年全国两会上,他提出《关于制定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特别程序法的建议》。

文章透露,汤维建提出的建议由最高检第八检察厅立法研究小组专门办理。办理过程中,承办人向汤维建汇报最高检积极配合立法机关推动制定检察公益诉讼法开展的工作,如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制定《关于推进检察公益诉讼专门立法的工作方案》,并将开展的立法研究和专题研究成果与代表分享。

正是在这次汇报中,承办人介绍,立法研究小组还将代表建议和相关学术成果吸收到“正在完善中的检察公益诉讼法草案稿”里。

早在2019年,汤维建就曾撰文指出,随着公益诉讼案件量日益增多,这种在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作出原则性规定的基础上依赖司法解释来调整复杂的公益诉讼的做法,对于推进公益诉讼而言,可持续性方面仍显不够,公益诉讼制度需要深入探索,不断完善。“在前期司法实践和配套规定运行成熟后,专门制定公益诉讼法就是一个势在必行的选择。”汤维建提出。

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确立6年来,领域不断拓展、案件日益增多

检察公益诉讼是我国司法领域的一项新生制度,从确立到现在仅6年时间。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2017年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写入两部法律之中,标志着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正式确立。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由此在全国全面推开。

在此之前,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检已在13个省开展了为期两年的公益诉讼试点。试点领域包括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这也正是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正式确定的检察机关可提起公益诉讼的四大领域。

根据最高检官方通报,2018年,检察机关立案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超11万件。到2022年,这一数据已达到19.5万件。

2018年3月,针对公益诉讼案件确定管辖难、司法鉴定难等问题,最高检会同最高法发布《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9年2月,最高检发布《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对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的内容、制定、发放和监督程序作出规范。

记者注意到,在2018年全国两会上,已有多名代表提出“完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建议。在给代表回复时,最高检提到“积极推动时机成熟时制定专门的公益诉讼法”。这是官方较早提到“检察公益诉讼立法”问题。

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

近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制定相关法律时,进一步增加了检察机关可提起公益诉讼的多个新领域,包括英烈权益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军人荣誉名誉权益保障、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反垄断、反电信网络诈骗、农产品质量安全、妇女权益保护、无障碍环境建设,且正在向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新领域拓展,呈现出“4+N”的开放态势。

必要性凸显,检察公益诉讼立法得以明确

2022年,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公益诉讼制度”。

“这三次中央的重要会议,对检察机关提出公益诉讼制度作出了重要部署,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和公共利益代表,在公益保护中肩负主要责任,发挥主导作用的制度安排,是一脉相承的,也需要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最高检今年2月举行的“做好新时代公益诉讼检察”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表示。

对于检察公益诉讼专门立法的必要性,除了上述制度安排之外,张雪樵指出还有两方面原因:从实践需求来看,“公地悲剧”是一个世界性难题。检察公益诉讼虽然在我国从试点到全面推开为时不长,但已经被实践证明是一项能够解决公益保护问题、适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公益司法保护制度。“既然是好制度,就要应用得更广、更深。近年来,随着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价值进一步显现,制定检察公益诉讼法的共识显著增强。全国两会明确建议制定检察公益诉讼法的议案建议持续增加,社会各界关于专门立法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从职能定位来看,建立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拓展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内涵与外延。但现有立法主要解决的是公益诉讼制度的合法性与诉讼主体的适格性问题,具体的操作程序则借助于“两高”联合或分别制定的司法解释。司法实践探索过程中也暴露出一系列质量不高、规范性不足的问题,影响和制约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和制度价值的充分发挥。

张雪樵提出,制定专门检察公益诉讼法,对检察公益诉讼职权运行的实体、程序规则作出明确规定,有利于在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同时,推动检察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形成规范高效的权力运行制约体系。

今年1月8日召开的全国检察长会议披露,最高检党组已成立领导小组推动检察公益诉讼专门立法。地方各级检察机关要积极配合做好研究推进工作。

今年以来,最高检检察长多次提到“加快检察公益诉讼立法”

今年3月8日,时任最高检副检察长应勇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审议时建议,将制定检察公益诉讼法纳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立法工作计划,加快检察公益诉讼立法。

在今年担任最高检检察长后,应勇在多种场合提到“加快检察公益诉讼立法”。

4月12日,最高检调研组在河南调研。在郑州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院,应勇十分关心公益诉讼专门立法研究情况,“检察公益诉讼立法最大的难点在哪?”应勇边听边问,与郑州大学、研究院负责人等深入交流。应勇指出,要深刻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动创设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政治考量、战略考量、法治考量,从公益诉讼制度的发展沿革中把准着力方向、把握内在规律,完善公益诉讼制度。

一周后的4月18日,应勇在与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杨晓超一行座谈交流时表示,最高检将与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密切协作,就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部署,做好相关工作,加快推动检察公益诉讼立法,促进检察公益诉讼规范化、法治化。

6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深化检察改革加强法律监督工作。应勇在会上强调,探索建立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公益诉讼领域的生动实践和原创性成果。要加快研究推动检察公益诉讼立法,推动“完善公益诉讼制度”。

9月2日,应勇在为国家检察官学院2023年秋季学期首批班次授课时再次专门提到,公益诉讼检察要突出精准性、规范性,以加快推进检察公益诉讼立法,促进完善公益诉讼制度。

记者注意到,今年以来,对于检察公益诉讼立法,应勇在提及时均表示要“加快推进”。在9月7日对外公布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中,检察公益诉讼法被列入第一类项目,即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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