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南阳市公安局公开招聘
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南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南阳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相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0名,其中男性165名、女性35名。招聘岗位为南阳市公安局直属公安分局和市局警种部门。
二、招聘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政治坚定,品德端正;
3.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4.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文化程度可放宽至高中;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6.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无文身、无传染病、无色盲,双侧矫正视力均在4.8以上;
7.具备履行岗位所需的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8.具备拟聘用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招报考:
1.本人受过刑事、行政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家庭成员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辞退或解聘的;
5.从事警务辅助人员或者看护队员工作辞职的,或因曾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以下人员: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3.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特殊专业技能人才;
5.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相关信息通过
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南阳市人事考试网
南阳市公安局网站
和南阳市公安局平安南阳微信公众号发布。
网上报名
1.报名申请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2023年9月18日9:00至9月21日18:00,报名者登录南阳市人事考试网,点击“2023年南阳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报名申请被接受后,请牢记报名密码,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是报考者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2.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专业岗位进行报名,多报者无效,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报名前,要仔细阅读相关要求,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应当全面、真实、准确、有效;要全面了解职位要求,报考岗位要与自身情况一一对照,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理性、慎重选择报考职位,避免误报、错报。因误报、错报职位或提交虚假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报名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对报考者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在填报信息后及时登陆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报考资格初审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2.网上缴费
考生在提交报名申请后,请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报考初审的即可缴费,笔试考务费每人30元。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2 日中午12:00,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完成后,考生须自行打印《2023年南阳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两份,招聘中在资格确认时要提供该材料以验证考生报名情况。
3.调整招聘职位
各职位的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设定为1:3,达不到1:3的,该职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对拟聘用职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根据各职位实际报考人数,对核减核销职位数进行调剂,取消招聘的岗位和调剂情况在原报名网站公布,请报考者及时关注,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选报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用。
4.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及时关注南阳市人事考试网发布的《2023年南阳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考试公告》,登陆原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应妥善保管笔试准考证,进入体能测试、面试的人员,需在体能测试、面试资格确认时提交验证。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次考试的公告内容,确保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笔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笔试考务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报考者须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3. 笔试结束后需要妥善保管准考证,笔试准考证作为考生参加体能测试资格现场确认的有效证件,如因考生保管不慎丢失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体能测试
1.参加体能测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
2.体能测试的时间和地点:体能测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以南阳市人事考试网发布公告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3.体能测试的项目及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的通知》等规定的有关测试项目和标准执行。
4.资格确认:进入体能测试人员,在体能测试前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参加资格确认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证明书、退伍证等相关资格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单位将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具体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体能测试考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
面试
1.参加面试人员:体能测试合格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与聘用职位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3.面试的时间和地点: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相关要求以南阳市人事考试网 发布公告为准。
4.进入面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逾期不能按规定时间地点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5.因应试人员自动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空缺需要进行递补的,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体检
1.参加体检的人员:体能测试合格,根据拟招聘数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按照1: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的时间和地点:具体的体检时间和地点及相关要求以南阳市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3.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有关规定进行体格检查。
4.体检费:按照体检项目和医院收费标准确定,由参加招聘人员个人承担。
5.逾期不能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到达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政审
1.考察政审人员: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
2.考察政审的依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招聘人员条件要求,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实施,按照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3.考察政审主要考察拟聘用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社会信用记录等情况。对进入考察政审人员进行考察政审时,一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政审不合格或因个人自愿放弃出现招聘职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4.不按照规定时间进行政审的、政审出现作假现象的,由本人承担责任。
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按照规定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招聘人员到岗后实行半年试用期,招聘人员在试用期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四、待遇保障
所招聘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无行政或事业编制,无执法资格,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依法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社会保险、劳动用工、劳动保护、休假等相关方面的合法权益。所招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由市公安局用人单位按照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相关规定使用、管理和考核。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待遇按辅警岗位现行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相关待遇和标准发生变化的及时调整。
五、纪律与监督
1、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2、严格纪律。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如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招聘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六、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笔试、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人员公示等有关事项,在南阳市人事考试网公布。凡各个环节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本人所预留的通讯方式填写错误或不畅通等个人原因,导致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违规违纪事实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3.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有关辅警招聘考试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4.本次招聘考试相关信息通过南阳市人社局网站、南阳市人事考试网、南阳市公安局网站发布,不再单独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凡各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本招聘公告由南阳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7-61226028
监督电话:0377-61220183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811-9816
附件:
南阳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
2023年9月15日
信阳市公安机关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依据《河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有关规定,信阳市公安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省公安厅批准、市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72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辅警572名,其中市公安局278名,城区分局104名,县级公安机关190名,具体名额、招聘岗位及有关要求详见附件1。
二、应聘条件
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2.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3.具有河南省户籍;
4.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体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
5.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或具有特殊技能、专业特长的可放宽至高中;
6.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传染病、无色盲,双侧矫正视力均在4.8以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7.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8.满足岗位需要及报考资格条件的其他要求;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报考:
1.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在高等教育期间被开除学籍、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2.在军队服役期间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或者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等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记录的;
7.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8.本人家庭成员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接受调查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以下人员: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人员;
6.符合《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公安民警职业保障的通知》相关规定人员;
7.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三、招聘程序
应聘人员均需网上报名,按照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为本次招聘专用网站,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考试公告等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同时在信阳市公安局网站一并发布。由于考生未能及时关注网站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
报考者于2023年9月17日8时至9月19日17时,登录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后,进入“信阳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专栏,点击报名链接,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资料,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
报考者报名时须仔细阅读《报考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的个人信息全面、真实、准确、有效;全面了解岗位要求,与自身情况对照,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避免误报、错报。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书、有效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果出现报考人员重复报名、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报考者妥善留存。
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报考者报名后,招聘单位根据应聘资格条件对报考者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者可在填报信息1日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情况。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2.网上缴费。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者,请务必于2023年9月17日8时至9月20日17时登录原报名网站缴费,笔试考务费每人30元。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3.拟聘用岗位人数与各岗位的报名人数的比例应当不低于1:3,达不到以上规定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拟聘用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核减、取消招聘的岗位情况在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阳市公安局网站公布,请报考者及时关注公告,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选报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退还缴纳的笔试费用。
4.打印准考证。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者,请于9月22日8时至9月23日17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一科,内容包含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笔试统一在信阳市区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结束后需妥善保管准考证,准考证作为考生参加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的有效证件,如因考生保管不慎丢失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笔试结束后,由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阳市公安局共同研究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面试
根据拟聘用岗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进入面试的考生,须在面试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面试资格确认。面试确认的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在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阳市公安局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通知。
面试资格确认时,报考者应如实提交以下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退役军人报考的须提交退伍证。在职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36周岁及以上具有辅警岗位经历的报考者须提交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辅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工资、社保参保证明等证明材料。所有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2份。报考者提交的证件、材料因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发放《面试通知单》。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确认期间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参加面试的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等,经核验后方可参加面试。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同一岗位面试人数较多需要分设考场的,采取二次平均法对有关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阳市公安局可根据面试情况,研究确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工作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实施。体能测试项目为纵跳摸高、中长跑两项。
体能测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在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阳市公安局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通知。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参加体能测试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体检
根据拟聘用岗位人数与参加体检人数1:1.2的比例,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从体测合格人员中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均进入政治考察人选。政治考察工作参照公安部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实施,标准按照国家关于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核实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并在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阳市公安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公安机关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书,依法约定试用期,组织开展岗前培训。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和培训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从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之日起,因招聘的辅警离职在一年内出现同类岗位空缺的,可在公示的考察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顺序确定递补人员,组织体检、考察,体检、考察合格后,予以补聘。
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具备人民警察身份,也不属于事业编制人员。在所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一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聘用人员不得以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四、待遇保障
被聘用人员薪酬由同级财政统一保障,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薪酬待遇按照报考单位现有辅警薪酬标准执行。聘用期间有关政策调整的,按照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资格确认、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培训、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考生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凡发现不具备相应岗位资格、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由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阳市公安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
本次招聘所有环节的相关事宜、注意事项,以及通知、公告均在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信阳市公安局网站予以公布。因不及时关注网站信息造成的不利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拨打政策咨询电话。在网上报名过程中,遇到报名系统操作问题可拨打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信阳市公安局:0376-6520802
信阳市公安局羊山分局:0376-3809229
信阳市公安局浉河分局:0376-6524609
信阳市公安局平桥分局:0376-3824326
信阳市公安局明港分局:17839773800、15236428941
信阳市公安局南湾分局:0376-6521737
信阳市公安局鸡公山分局:0376-3678008
光山县公安局:0376-8565928
新县公安局:0376-2727712
息县公安局:0376-5936502
固始县公安局:0376-4656027
淮滨县公安局:0376-712685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376-6369630
监督电话:0376-7676852
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1.信阳市公安机关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兹有我单位 同志,性别 ,民族 ,生于 年 月 日,身份证号码 ,参加信阳市公安机关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我单位同意其报考,并保证其如被聘用,将配合有关单位办理其档案、党团关系等的移交手续。
该同志在我单位的工作起止时间为: 年 月至 年 月。
我单位性质为:
单位名称
年 月 日
3、报名登记表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阳市公安局
2023年9月15日
简单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