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西南证券公告称,近日,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关于对韦思羽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韦思羽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其母亲于5月9日买入公司股票1000股,成交金额4070元,于5月10日卖出公司股票1000股,成交金额4000元。上述期间内买卖西南证券股票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重庆证监局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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