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实名”剑指演出票务乱象,从源头压缩“黄牛”票贩生存空间

“强实名”剑指演出票务乱象,从源头压缩“黄牛”票贩生存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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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月12日,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规范促进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通知》围绕7个方面提出24条具体要求,直击营业性演出乱象。

当下,演出票务市场乱象频出,包括囤票、倒票、售假票、难退票等。新京报记者了解到,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梳理了2019年至2023年8月北京各法院审理的相关票务纠纷,总结了百余起案件中反映出的问题。

首先,“黄牛”囤票后肆意倒卖严重影响市场秩序。不良商贩为获取高额利润,利用刷票软件、人工代抢获取门票,或从平台处获取内部票倒卖。据悉,近期举办的一场热门演唱会,一些二手平台上的“黄牛”将原价2000元的内场票哄抬到数十万元。

二是不法分子假扮票贩借机行骗。假“黄牛”谎称能够帮助代抢、转让演出门票,或冒充内部人员、表示能拿到内场票、紧俏票,甚至直接伪造并出售假票。此前,一名假票贩谎称能购买著名相声演员的演出票和知名歌星演唱会门票,骗取30余名被害人9万多元。

三是退票难成为普遍现象。互联网购票已成为主流购票方式,为加大对票贩打击力度,实名制入场、不得赠与等规定在大麦等官方授权购票平台较为普遍。但演出门票预售期较长,消费者常因行程有变等原因遭遇退票难的问题。如果是从非官方授权的购票平台、零散票贩处购买的门票,因缺乏行业规范,消费者退票难度更大。

《通知》剑指上述三大难题,从制度层面加强对票务市场的规范,从源头上极大压缩“黄牛”票贩的生存空间,有利于保障大型演出活动平稳有序举办。

根据《通知》的规定,大型演出活动实行实名购票和实名入场制度,每场演出每个身份证只能购买一张门票,购票人与入场人身份信息保持一致;演出举办单位应当建立大型演出活动退票机制,设置合理的梯次退票收费标准;面向市场公开销售的门票数量不得低于核准观众数量的85%;明示授权的票务代理机构,引导消费者从合法渠道购买门票。这些规定从源头和售后两个方面强化票务管理,在弥补管理漏洞的同时,大力打击不良票贩,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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