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璟璟
近日,广东梅州市梅江区联合中学发布《致家长的一封信》,称该校正在安装调试“智慧校园平台系统”,学生进出校门时使用人脸识别系统,可让家长了解考勤情况,并向家长收取每名学生一年100元的服务资费。此事引发家长质疑后,9月13日,梅江区教育局调查并通报称,该校学生无论是否交费购买服务均可正常进出校园、宿舍,不存在无法进出的情况。目前自愿购买的学生家长约四成。
尽管真实情况并无最初的传闻那般恶劣,可是此事给该校学生、家长所带来的困恼,终究是实实在在的。如果说“确有误会”,那么显然也是拜涉事企业有意为之的含糊其辞所赐。这份激起巨大争议的、由学校发布的《致家长的一封信》,在官方的调查结论中,被表述为“由第三方公司拟定并印制”。但一个基本的道理是,既然此信是“由学校代发给学生家长”,那么校方想要完全置身事外、甩锅脱身,便是万万不可能的。
在“智慧校园平台系统”项目中,学校和供应商的角色是深度捆绑的。“由公司拟定”的通知中,采取了一系列极易引发误解的措辞,其字里行间,明明白白传递了“必须交钱”的意思。看似是表述不明确,实则根本就是精心算计。值得注意的是,这份通知还强调,“缴费后回执由班主任统一收齐”——如此这般,足可看出学校是“亲自下场”、深度参与了此事,事后非要摆出一派置身事外、毫无瓜葛的架势,纯属自欺欺人。
学校的内部管理权,是校方的专属权力,不可转授、不可代理。包括校内通知、服务收费等等,都属于这种“自主治校权”的一部分。那么试问,一家商业公司,怎么就敢反客为主、堂而皇之地为校方拟制通知,向家长学生提出要求、收取钱款呢?近年来,以各种技术产品开路,市场机构向着校园场景不断下渗。在此过程中,因商业交易所牵引的“治校权”的转移与旁落,悄无声息而贻害深远。外来的企业登堂入室向师生、家长发号施令,这无论如何,都是不可接受的。
虽然当地教育局澄清,“无论是否交费购买服务均可正常进出”。可此事牵出的一连串疑问,并未就此打消。前不久发布的《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规定》明确提出,“存在其他非生物特征识别技术方案的,应当优先选择非生物特征识别技术方案”。简而言之,就是“非必要不刷脸”。既然如此,该校为何逆势而为呢?再者说,以所谓“行为数据智能化”之名, 让师生一举一动都置于被监视、被记录的高压状态,在伦理层面和效用层面,真的成立吗?
智慧校园建设,一再沦为可疑技术产品输出的“试验场”和各方商业势力竞逐的“围猎场”。在此浪潮下,作为最直接的利益相关者,师生和家长却往往只能沦为结果的被动接受者。学校管理者若是不改变这种本末倒置、强加于人的做派,类似的摩擦与“事故”,想必只会继续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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