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9月14日举行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福建省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完善台胞台企权益保障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健全政企沟通渠道,推动在闽台商台企量增质升。
近日,《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对外公布。《意见》从闽台应通尽通、落实惠台举措、深化民间交流三方面提出21条具体举措。
《意见》提出,支持福建省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引导台胞台企共同建设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制定促进闽台融合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的意见。鼓励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大对台先行先试。完善台胞台企权益保障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健全政企沟通渠道等。
福建省委副书记罗东川表示,衷心希望更多的台胞台企放心来福建、安心谋发展,一同推动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共同助力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共同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近年来,福建省出台地方立法《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包括台资企业在内的各类经营主体提供公平、透明、可预期和竞争力强的投资环境。目前,福建省各类所有制企业从2012年底的140万户增长到现在的747万户,全省98.5%的政务服务事项已经可实现网络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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