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不休假,我们打工的怎么敢奢望”“一想到要请假,就会有负罪感”……
据中工网9月12日报道,受求职不易、加班文化盛行等现实因素影响,很多人对带薪休假忧虑重重,产生“不敢休”“不好意思休”等畸形的休假观,这种羞于休假的观念亟待破除。
羊城晚报:加班文化盛行,让人羞于休假
囿于长期以来的社会快节奏运转和激烈的职场竞争,休假在很多人的潜意识中被与“工作偷懒”“占便宜”等相提并论,甚至被置于奋斗、吃苦耐劳的对立面。这无疑在无形中限制了社会正常的休假意识、休假权利的发育,相应地也给一些企业侵占员工的休息时间,不主动落实带薪休假提供了更大的社会包容空间。
这里面涉及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那就是尽管一些企业并不缺乏带薪休假的制度规定,但求职不易、加班文化盛行等现实因素,使得很多人对休假依然忧虑重重,“不敢休”“不好意思休”等畸形的休假观,仍成为很多人大大方方休假的“拦路虎”。
深圳特区报:重塑休假观,权利亦是常识
一个需要被不断重申的常识是,休假不仅是劳动者的正当权利,也是个人更好实现自我价值的重要保障,从来就不该是一件羞耻的事。但是,囿于长期以来的社会快节奏发展和职场激烈竞争,休假似乎总有一些“占便宜”甚至“偷懒”的味道,它往往与奉献、奋斗、吃苦耐劳等被对立起来。
也就是说,当前社会对休假的认识仍存在很大误区。这样一种对休假权利的抽离,必然会导致社会无法真正看到休假的价值,从而也就削弱了带薪休假落实的内生动力。在这个意义上,要凝聚全社会推动带薪休假落实的合力,让更多人敢于理直气壮地休假,社会“休假观”的重塑,人们休假意识的觉醒,也是必不可少的一环。
云南网:落实带薪休假,平衡好各方利益
带薪休假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我国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2008年,《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对休假主体、休假条件、休假天数等做出明确规定。原本是全社会都应当遵守的规定,但在落实过程中,享受不到、请不了假、不敢休假等情况不在少数,既不能享有基本的休假权利,有时连未休年休假的补偿也成了奢望。带薪休假俨然成了让广大职工在休与不休间左右为难的“局”,沦为了“纸面上的权利”。前不久,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措施的通知》,提出“全面落实带薪休假”。政策令人欣喜,但如何才能破局?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职工完全按自我意愿休假会影响到工作推进,明说不给休假又要给补偿而增加用人成本,对单位来说带薪休假也是个“烫手山芋”。因此,强推制度落实难免遭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破局必须平衡好各方权益。
中安在线:清除“隐痛”,保障职工权益
破除“不敢休”和“不好意思休”的观念,解决职场人心中的“隐痛”。一方面,需要增强劳动法规宣传与执法力度。政府应加大对劳动法规的宣传力度,让每个职工都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要加大对劳动法规的执法力度,对不遵守规定的企业进行处罚,保障职工权益不受侵犯。同时转变职工休假观念。企业和工会应当引导职工正确看待休假,认识休假的意义及其对工作效率和健康的积极影响。通过宣传教育,逐渐转变职工对休假的观念,增强其主动休假的意识。
另一方面,需要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政府应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职工提供更加完善的社会保障。当职工面临突发状况或紧急情况时,能有相应的保障措施,这有助于减轻他们的生活压力,从而有更多的精力和时间投入到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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