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解放战争期间,曾经占据绝对优势的国军在战场消耗、内部腐化等多方因素的影响下越战越弱,而与之相反的是,解放军的队伍却在不断壮大,军中将士们更是愈战愈勇。
同样面临战场消耗的问题,我军的军备还要比国军差上一截,可为何我军在战争中可以做到人数不减反增呢?
归根结底,战时解放军人数增加的原因有两个:一是解放区的农民们在积极参军,二则是我党制定了一套正确的战俘政策。
解放战争中,我军伤亡人数达143万,而经过我军改造选择加入我军的战俘则达到了280之多,值得注意的是,截至1950年,解放军总人数也不过540万。能有如此成效,我军制定的优秀战俘政策功不可没。
其实早在1928年,共产党便已有一套很人性化的俘虏政策了:“不打俘虏、不搜腰包、受伤者给予治疗、愿留的收编入伍、愿走的发给路费”。
1938年,就日军战俘问题上,毛泽东又指出:“对于日本士兵,不是侮辱其自尊心,而是了解和疏导他们的这种自尊心,从宽待战俘的方法,引导他们了解日本统治者之反人民的侵略主义。”
不难发现,在处理战俘问题上,我军从始至终都实行着宽待策略。要知道,日本对待中国战俘是出了名的残忍,中国战俘被日军枪毙、虐杀甚至充作活体实验品的例子比比皆是,只是被当做劳工送往日本做苦力几乎算是中国战俘能获得的最好待遇了。
在这种前提下,我军还能秉承着人道主义精神去宽待和教化日本战俘,其气度和格局着实非同一般。
到了解放战争时期,我军的战俘政策已经在多年的实践中得以完善和提高,解放战争刚一打响,中共中央便发布了“削弱国民党军队,增加解放军之补充”、“权衡利弊、灵活运用”等针对俘虏工作的方针政策。对待日本战俘我军尚能做到不滥杀、不虐待,面对同样是中国同胞的国军,我军自然更加愿意宽待和吸纳。
对于国军战俘,我军的处理方式大概分为以下三种:
一、对于被俘的国民党普通士兵,老弱病残者予以遣返、治疗救助,身体健康但是不愿继续参战者资遣回家,剩余士兵我军将采取教育改造,令他们认清形势,提高觉悟,让他们自觉加入我军,这一部分战俘是我军扩充兵力的主要来源。
值得一提的是,许多国民党士兵出身贫寒,是被国民党强行拉来充军的,所以这些士兵本身对国军就有怨念,相比之下他们其实更愿意加入正义真诚的共军,因此有不少国军战俘上午被抓,下午就直接作为共军参战了。
二、对于被俘的中高级和中下级军官,考虑到这部分人因为职权缘故或多或少已经犯过错,我军会先对他们进行集中教育,随后根据他们犯错的级别以及留去意愿对其进行释放、改造、留用等处理。
三、对于那些执意助纣为虐、残害人民并被广大人民公认为战犯的俘虏,以及虽不是战犯,但也曾残害人民的内战分子,还有冥顽不灵的高级军官,除去一部分因罪孽深重而被直接枪决的,我军一般会对其实行一段时间的监禁和改造。
如果这部分战俘经过改造后能够悔过自新并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我军也会根据改造程度和所犯罪行对其进行释放或招纳。然而这部分俘虏的思想工作并不好做,由于迟迟不愿转变立场,他们被监禁的时间往往都达到了十年以上,许多高级军官直到1959年至1975年期间才被特赦。
正确的战俘政策在解放战争中发挥了巨大作用,我军因此得到迅速壮大,同时国军力量则迅速衰弱。其实也有一些战俘在被释放后又偷偷跑回了国军,但被俘时期的经历让他们对我军产生了极大改观,在这些人的宣传下,国军内部流传的解放军“坑杀战俘”的谣言不攻自破,我军形象得以提升,与此同时敌军士气也愈发低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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