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三罪,山西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原副主任王宇鸿被决定逮捕

涉嫌三罪,山西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原副主任王宇鸿被决定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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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5日,正义网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山西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原副主任王宇鸿涉嫌贪污、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由山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阳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阳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对王宇鸿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退休5年后被查

公开资料显示,王宇鸿,男,汉族,1955年9月生,山西临县人,大学学历,198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3年4月参加工作。曾任山西出版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山西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2018年2月退休。

2023年2月9日,山西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山西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原副主任王宇鸿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山西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正义网记者注意到,距离被查时,王宇鸿已退休五年。

监守自盗

套取公款非法占为己有

8月5日,山西省纪委监委发布通报,山西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原副主任王宇鸿被开除党籍。

通报显示,王宇鸿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党纪国法,将国有企业视为自留地,靠企吃企,监守自盗,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购买礼品赠送他人,收受礼金消费卡;违反组织要求,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为亲属和他人在职工招录、职务提拔调整方面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套取公款并非法占为己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职务提拔调整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滥用职权造成重大公共财产损失。

王宇鸿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宇鸿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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