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的存量贷款利率下调政策正式落地。9月1日,继北京、上海、深圳、天津公示后,又有四川、浙江、海南、安徽、辽宁、云南等多地公布首套房贷利率下限。
其中,央行四川省分行公示了2019年以来四川省各地首套房贷利率下限:今年1月17日至今,成都市为LPR-20BP;今年1月1日至今,泸州市为LPR-20BP;今年2月3日至今,内江和达州均为LPR-40BP。
与此同时,央行浙江省分行公布了2019年10月以浙江省各城市首套房贷利率下限:2022年11月至今,杭州市为LPR-20BP;2022年10月至今,温州市为LPR-50BP;2022年5月至今,宁波、嘉兴、湖州、绍兴、台州等市当地执行的利率下限水平均为LPR-20BP。
同一天,央行海南省分行公示关于海南省各市县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2019年10月8日至2022年5月17日,为LPR;2022年5月18日至今,为LPR减20个基点。
央行云南分行也公示了云南省各城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2023年1月1日至今,昆明市、玉溪市、文山州、大理市、大理州、丽江市均为首套LPR-35BP。
此外,央行安徽省分行和辽宁省分行也先后发布公告。央行安徽省分行总部首套房贷利率下限情况:2022年10月至2022年12月,阜阳市为LPR-35BP;今年4月至今,马鞍山市为LPR-50BP;安庆和蚌埠均阶段性取消下限。央行辽宁省分行公示了辽宁省首套房贷利率下限情况:今年4月1日至今,沈阳市为LPR-50BP;今年7月1日至今,大连市为LPR-50BP;2022年5月21至今,鞍山市为LPR-20B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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