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市民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刘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涛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干预和插手项目承发包;公权私用,把惠民工程项目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项目审批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涛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刘涛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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