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鄂州9月1日起实行“认房不认贷”

湖北鄂州9月1日起实行“认房不认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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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据湖北鄂州市住建局官微发布该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通知。

通知显示,居民家庭在鄂州市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鄂州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该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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