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1+1:小卖部拍出“天价”,学校不是“生意场”

评论1+1:小卖部拍出“天价”,学校不是“生意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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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南方都市报8月28日报道,近日,广东肇庆“怀集中学150平方米小卖部招租项目”竞拍完成,5年租金总额成交价超900万元,引发热议。

据当地财政部门工作人员介绍,该中学小卖部是按程序公开竞价的,最后的租金是所有参与者竞价的结果。当地教育局则表示,小卖部归属国资部门管理,竞拍的租金并不属于学校,开学后,局里会关注该小卖部的货品售价。

澎湃新闻:有利可图,不愁生意

150平方米的小卖部,从起拍价385万元一路狂飙至943万元,尽管溢价甚多,但仍有人慷慨拍得,说明其间肯定有利可图。貌似“不合理”的背后,或有其合情之处,抑或有其独特的商业营销模式。一者,中小学的校内生意,自然具有垄断性、独占性。这是怀集中学里边唯一的小卖部,现今的中小学均实行封闭管理,寄宿在校内的8000学生,就是小卖部稳定的铁杆客源。即便有食堂,可明眼人都知道,食堂并不能与小卖部形成竞争关系。

二者,寄宿学生远离父母,这也意味着,他们的消费行为不可能得到家长的及时干预,而对于生活内容较为单调的学生而言,小卖部不仅是一种生活的调剂,甚至有可能成为他们社交的主要场所。而只要有了“流量”,还愁生意吗?

大众日报:垄断经营,转嫁成本

家长最担心的,也是网络上大家比较关心的,莫过于担心“羊毛出在羊身上”。这样的担心不无道理。该小卖部作为怀集中学唯一一家小卖部,主要面向校内师生,基本承担了校内寄宿师生所有的生活所需,可以说是“垄断”了寄宿师生的校内消费。

从经济学角度来说,垄断市场的价格要高于竞争市场的价格。在确实无法进行竞争的情况下,垄断很大程度上会导致商品的高价格。招租公告显示,怀集中学小卖部的评估价及挂牌价不到40万元,试想当竞拍者以超高价竞得此小卖部后,要赚回投入、实现盈利,靠什么?事实上,很多人有这样的体验,当校内只有一家小卖部时,同等商品的价格比校外的要高出不少,最终超高租金“成功”转嫁到每个学生头上。这也就是很多人反对仅以竞拍价格来决定竞拍结果的原因。

光明网:态度明确,原则不允

我国有关部门对校园内开设小卖部的态度是很明确的:中小学、幼儿园原则上不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2021年,教育部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四部门印发的《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中明确,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不得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和酒精饮料,不得对含糖饮料、调味面制品等零食进行广告宣传。

2023年,市场监管总局联合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安部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明确中小学校、幼儿园原则上不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学校周边不得设置售烟、售酒网点。

北京青年报:回归公益,价格合理

开在校园内的小卖部,必须坚持公益原则,如果完全按照市场经营那一套来收租金,就可能诱发小卖部提高售价,赚学生的钱。与竞拍提高租金相反,如果校园内要设置小卖部,有关部门应该减免经营商的租金,给予适当补贴,以降低小卖部货品售价,体现其公益性。

从目前的操作看,小卖部房产所属的国资部门,是按市场方式进行小卖部招租的,因此,参与竞品的商家,也就会完全按照市场规则经营。由于小卖部在校内独此一家,具有一定的垄断性,那么,小卖部完全可能以高于校外同类产品的定价销售货物,这就会偏离校内小卖部的公益性,增加学生和家长的负担。

南方都市报:全面监管,自由竞争

在三令五申之下,各地中小学仍然设置小卖部,且屡屡将租金拍出“天价”。有关方面应依法依规对学校小卖部进行全面监管,实施非必要不设置的规定,禁止售卖假冒伪劣、违法违规商品,对现存学校小卖部逐步清理,等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约,也不再批准设置新的小卖部。

同时,各地学校应逐步开放,让师生可以在校外消费,通过市场自由竞争,来消除学校小卖部垄断经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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