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彩礼、嫁妆:一个村庄的“两头婚”实践

告别彩礼、嫁妆:一个村庄的“两头婚”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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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头婚”在这几年时常被热议。

简单来说,这是一种不同于“男婚女嫁”的婚姻模式。在叫法上,男方不说“娶”,女方不说“嫁”,各自家庭也都会布置新房;在仪式上,各办婚礼喜宴,并且也无彩礼和嫁妆一说;若生下两个孩子,则遵从“两头姓”的做法。在赡养父母义务和继承家产等诸多方面,也不再体现“男女有别”。当然与之同步出现的是,孩子称呼双方祖辈都叫“爷爷奶奶”,不再有“外公外婆”。

当这一现象进入网络,人们围绕“两头婚”也展开了许多讨论,并赋予它新的意义,如女性在婚姻关系中将获得更多的自主性。而关于离婚成本降低、离婚率将可能升高、与传统爱情许诺相悖等其他观点,也散落于网络各处。

“两头婚”似乎必然会受到这样或那样的评价,对于它的意义自然也就有不同方向的阐释。

青年学者赵春兰曾在对浙北水村的个案研究中,也留意到当地的“两头婚”并做了田野研究。水村位于浙江杭州西部。同其他临近城市的村子一样,这里的村庄外貌也经历了快速的现代化转型。她发现与通常所说的“乡村失落”不同,这里的生活状况和家庭秩序展现了一种内生性的活力。当然,“两头婚”作为一种婚姻关系形式,在时间上并非本世纪或上世纪末独有,其实践也并不限于浙北地区。

“两头婚”作为一种婚姻形式

关于婚姻家庭制度,费老很早就谈到过单系、双系的抚育安排对于社会秩序的影响。“为了社会秩序和社会团结,社会继替不能不从单系,可是为了双系抚育中所养成的感情联系,单系继替也永不能彻底。因之,在我们亲属体系中虽不能抹煞父母的任何一系,但也永远不会双系并重的,于是形成了单系偏重的形式。在财产私有制的社会里,这些是社会结构上的普遍特征。”

因为“社会的秩序和团结也永远受到继替作用的威胁,社会上许多纠纷就出于这个抚育和继替的矛盾上”。单系婚姻的必然性不仅在于控制资源上的稳定性最强,在文化的名义上也最具稳定性。中国社会就是典型的父系、随父居与父权的单系婚姻、生养安排的社会,“伦理关系是以父子关系为‘主轴’而展开出去的,所有在这伦常关系中的人的行为都以父子关系为准则”。

但是,中国在 20 世纪七八十年代开始严格推行“一夫一妻一子”的生育制度,对婚嫁距离及婚嫁模式产生了重大的影响。独生子女政策,让水村独女户家庭的“传宗接代”变得普遍困难,甚至面临“绝后”困境。在传统时期,强烈的传宗接代、延续香火观念,构成了中国农民的终极价值关怀,构成了他们的人生目标和最为深沉的生活动力,构成了农民的生命意义,最终构成了他们安身立命的基础。面对个体主义价值观汹涌进入农村,贺雪峰断言:“今天,来自农民的理念没有了,接续子孙传宗接代的理念被宣传为一种错误,留下来的,只有农民为现世生活的努力,只有享乐主义和消费主义可以平息心中涌动的无根感。”但在水村,人们当然首先关心自己活得好不好;同时,“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让农民领取养老金,养老不再全靠养儿,这在政策上缓解了“传宗接代”社会安排的必然性。但是,“传宗接代”的“落后观念”并未就此被村民抛弃,在自己这一代完成祖宗与子孙的接续,仍被水村人当作这一辈子必须完成的事情。

计划生育导致家庭的顺畅延续在此出现了一个漏洞,为了让生活顺利地继续,村民就得设法打一个“补丁”。

传统的解决策略是招赘,是以“单系”替换的方式来解决独女户所面临的尴尬社会境况。毕竟,“单系嗣续密切相关于世代间地位、权力、职位、及财产传递的性质。在社会继替作用中,秩序和简明是维持社会团结的重要条件”。但是,独女户也有现实困难:当地男方家庭也基本是独子,加上经济条件的改善,“家贫子壮则出赘”的情况越来越少,在本地人中招赘几乎变得不可能。而且“总体上来讲,独户招赘婚的稳定性较嫁娶婚要低很多,原因在于,在父权制的主流家庭化下,‘招婿’这样的身份在文化上面临着尴尬的身份认同,并且招赘婚在实际操作中一般也都伴有婚前协议,这些协议的履行靠的是传统乡村社会的礼俗与个人的诚信”。水村人也担心“‘招赘’‘倒插门’,最后很可能会竹篮子打水,人财两空”。

于是,面对外在行政建构性力量主导的“计划生育”政策对内生性秩序的破坏,水村开始流行用夫妻“两头结婚”这种双系婚姻制度来调节社会安排。“两头婚”,也称为“并家婚”,或者“两家并并”。

“两头婚”的通常做法是:男女双方结婚,男方不说娶,女方不说嫁,男女双方家中各自装修新房;婚后,小家庭在双方父母家轮流居住;愿意生两个孩子的,男女双方经协商,各有一个小孩跟其姓;夫妻有义务赡养双方父母,也有权利继承双方财产;称谓上,夫妻的子女称双方长辈为“爷爷奶奶”,从此再无“外公外婆”。事实上,这样一种双系婚姻安排并非水村所独有,“两头婚”虽然并未在全国范围内取得普遍认可,但这种“两头走”的婚姻习俗已有很长的历史,古时称“两头挂花幡”。当下,除了浙北,这种婚姻形式也在中国大范围内的小区域—苏南、江汉平原等地越来越流行。

传承与改变

在《生育制度》中,费孝通介绍了“三灯火煌”“红丝牵经”“转米囤”“牵蚕花磨”,以及祭祖、拜天地等宗教性的结婚仪式,以说明两性—个人关系如何转变为社会举动,可见人类在文化上不得不费一番苦心。

同样,为了追求“两头婚”的社会认可及其合理性,在仪式安排上,当地人也是做足了功夫,费尽心思:男方不提彩礼,女方不置办嫁妆;各办喜宴——各有一天新郎与新娘互相迎娶;两边都要举行“拜堂”仪式……当然,上述具体的结婚形式在各个家庭会有差异。因为“两头婚”的一个非常大的特点,即从婚姻的缔结到日常生活的安排都表现出很强的协商性,所有这些安排都十分灵活,甚至被认为“没有统一的规定”。但是,不管是何种婚姻形式,仪式细节上有一点仍然在延续单系偏重:“不管是嫁娶婚还是两头婚,婚烛不能点两边”的规定,一直被水乡人反复强调。这是从单系偏重向双系继替的转变过程中,被普遍保留的单系制度安排。

对于“两头婚”,精明的水村人不仅有“传宗接代”的价值追求,而且为了满足“女儿在身边”的情感陪伴需要,更有对“是招赘还是‘两家并并’”的经济算计—这是更现实的经济考虑。将女儿嫁出去,资产很可能被男方家庭控制,这是独女户的最大担忧:“如果不是姓自己的,就等于征用掉的房子,这么多家产,白白地给外姓人了。”

在家产的归属问题上,两家本地人的结合则被视为“强强联合”。而且,“两头婚”的安排也意味着节省了大笔人情往来开支:两头结婚,就等于女儿扮演了儿子的角色,父母与女儿不分家,这意味着所有的人情开支只要出一份……水村人在婚姻家庭问题上的实用主义,体现了民间“智慧”对于社会秩序的合理安排。正如前文所述,水村在拆迁过程中不仅表现出较强的集体稳定性,在家庭、婚姻形式这一较为私人化的层面上,这种集体稳定性仍在延续,社会秩序通过较为普遍的“两头婚”“两头姓”的双系安排争取了稳定。

有学者认为,“并家婚”是本地人面临尴尬处境、在双方僵持的局面下,无力左右局面时的无奈之举。的确,招赘或“并家婚”都在一定程度上与传统的嫁娶婚相背离,是对主流的婚姻形式与内容发起的挑战,并更改了父系家庭制度的某些重要内容,如单系继嗣、从夫居与随父姓等。而我认为,在主观态度上,作为“两家并一家”这样一种双方妥协的做法,双系婚姻及养育安排是水村村民对于建构性力量之下婚姻安排的一种主动争取,而不是被动接受。

近些年“两头婚”在当地流行开来,甚至成为当地小区域的主流婚姻形式,“80 后”及“90 后”们有 70%~80% 的人选择这种婚育形式。随着“两头婚”在村中的流行,对于独女户选择“两头婚”的社会认同也在不断加强。在这里,“嫁出去的女儿不再是泼出去的水”“女儿,不管是嫁出去的,还是两头结婚,你父母在的,那还是算一户的。喝龙舟酒,嫁出去的女儿也可以回来的”“女婿也可以跟儿子一样划龙舟,这些都不再有什么区别”。

“两头姓”的生育制度

儒家价值在民间最典型的存在,就是以“孝道”为核心的家庭价值,通过日常生活和各种仪式活动得以体现。不同于基督教徒将神圣性托付于跟上帝的关系,中国人将个体生命与家族命运的延续结合在一起,个体生命有限,家族功业无涯。沿袭传统儒教“慎终追远”的祖先崇拜传统在现代社会仍然以各种方式为民众所实践。子嗣继承之所以重要,是因为中国人有“延续香火”“开枝散叶”的说法,个体通过成立家庭,诞下子嗣,实现代际的传承与香火的延续。而其中,“姓氏”是“香火”延续的最有力证明。

对于姓氏嗣续这一单系安排,水村人协商出了“两头姓”的双系生育安排予以应对。

所谓“两头姓”是夫妻生育两个孩子,根据婚前协议,一个孩子跟父亲姓,另一个孩子跟母亲姓。水村三里埭自然村许姑父家的独女就是“两头婚”,婚前,许家与其亲家“开诚布公”地协商:将来出生的两个孩子不管男女,第一个孩子跟着女方姓“许”,第二个孩子跟着男方姓“汪”。但在外人看来,许家的“两头婚”并不典型,甚至可以称为“入赘”:因为女婿不是本地人,户口都已经迁入了许家。这样看来,出生的孩子理当先为女方“传宗接代”。但是,婚前关于孩子姓氏安排的口头协议在婚后还是被“篡改”了:大孙子是随女婿姓了“汪”,小孙女姓“许”。在其他水村人看来,“许家吃了大亏了”。

面对外人对于许家“两头姓”被“临时变卦”的传言,许姑父显然承受着不小的舆论压力。“隔壁邻居问我,这样你们肯的啊,”姑父也有些无奈,“我老婆想不开,你知道我爸怎么说吗?他说,你真的同意姓他们那边吗?不对的呀,断种了!”对于老父亲的不理解,他有一套“完美”说辞加以宽慰:“我跟我爸说,你要老派,我就跟你说老派的事情。我们生下女儿,已经算断代了。原来的时候,造谱,两代之间,都是用红线相连的。但是,你这户人家,如果是生了女儿,女婿入赘的,就是挂绿线了,绿线已经断代了。按照老底子的做法,他入赘进来了,他姓汪都是不对的,要改姓许的。我跟老爷子说,你还有什么办法呢?”的确,即使水村老一辈有强烈的生育意愿,但并未转化成将直接带来冲突的超生实践。但“只有一个女儿”,也成了“许姑父们”一辈子的遗憾。

“文革”之后,“许氏族谱”并未被重修,但大曾孙不再随自己姓“许”,许家人的墓碑上,后世如何留名?这是老爷子更现实的担忧。姑父继续解释:“哎呀,现在墓碑没有姓了,只要名就可以了。你看呀,墓碑上,儿子、媳妇,女儿、女婿,这么摆上。之后,这么下来,阿琴,下来之后,生两个好,还是生三个好,这么排过去。没有姓了,只要名就可以了。”但是,老爷子继续纠结说:“毕竟是姓汪的了。”姑父只能继续安慰:“那我这么说,小孩现在还小,他以后长大了,拿着元宝到你坟上大把大把地烧,很尽力地拜,然后说,这是许家烧给你的元宝,这是汪家烧给你的元宝。两家烧给你还不够?就算他们以后到美国去了,还是汪家和许家的血脉。”“然后,我爸说,好像也是对的。”

作为家里的当家人,许姑父并不是如那些顽固老派那样只是单方面地考虑如何“传宗接代”。作为父母,他显然更多地顾及女儿女婿的现世幸福。相比于当下生活的幸福与否,因传统观念作茧自缚并不明智:“其实,在我大脑中,人的名字真的只是符号。只要女儿和女婿过得好,这是做大人的开心。如果姓氏都归你,到了晚上,小夫妻在吵架,闹离婚,婚姻不幸福,那有什么意思呢?做大人,巴不得小孩好。做大人的,也要体谅小孩的。我是想做父母的应该尽量满足他们的要求,如果即使这样,他们两个还是不和,那就不能怪我了。这一点我是看得很重的。”不能回避的是,在子嗣继承的问题上,两家人一直有磕磕绊绊,但从当下的处理结果看,水村人给予了自己充分的理解和说服。

这是对生活无奈的妥协,但这种主动的妥协对于矛盾的处理是有效而平稳的。

日常生活中社会秩序的“乱与不乱”与世道的“变与不变”有关,又无关。有关,是因为社会秩序必然会受到“世道”这一整体社会环境“变”的干扰;无关,是因为在“变”的环境中,人们总是能够通过自我调节以维持社会秩序中各个要素的稳定,达到一种相对平衡的稳定状态。现代水乡社会生活中有着明显的传统遗留,表现在乡村气质向城市气质转变的过程中,夹杂着水乡地方特色的一种“城—乡混合”的状态。水村人有足够的智慧、忍耐力和自我安慰精神来化解生活所出的各种难题,使水村秩序延续着一贯性。更不用说,这些所谓的“难题”,可能只是研究者一厢情愿的理论预设。

本文经出版方授权节选自《水村社会:内生性秩序力及其现代变迁》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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