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江油男子张某某乘坐客车时,不知车费已经涨价,因客车司机没有为其找补一元钱,他先与司机发生口角,后来不顾车上10人的安危,在客车驶入江油闹市区时,直接上前掌掴客车司机。
8月18日,红星新闻记者获悉,今年7月27日,江油法院作出判决,张某某犯妨害安全驾驶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今年5月末的一天,张某某在江油市九〇三医院附近搭乘从中坝开往西屏的中巴车。上车后,张某某坐在副驾驶位置向司机支付了5元现金,司机没有找零。
张某某不知晓车票在一年前已经由4元涨价至5元,认为司机乱收费,与司机发生口角。当客车在闹市区主干道左转之际,张某某不顾全车10人的安危,突然起身上前两次扇打正在驾驶客运车辆的司机面部,后两人继续争吵。
乘客掌掴客车司机
当车辆行驶至江油市马路湾综合市场路边时,客车司机将车辆安全停靠在公交站台后,下车与张某某扭打在一起。路人见状拨打了“110”报警电话,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置。
7月13日,在值班律师见证下,张某某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后江油市检察院依法对张某某以涉嫌妨害安全驾驶罪提起公诉。
7月27日,江油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本案。经审理认定:张某某因车费问题与客车驾驶员发生口角,罔顾他人安全,对行驶中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安全驾驶罪,依法应予惩处。张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张某某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
江油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张某某犯妨害安全驾驶罪,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现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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