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秩序第六讲 威尔逊与现代国际秩序1:变革与进步

国际秩序第六讲 威尔逊与现代国际秩序1:变革与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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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他构想一个新的国际秩序时,他能够突破传统那种以国家实力为核心的体系,而将新的国际法体系建立在普遍的道德原则之上。

内容讲义 


课程讲稿

你好,我是许小亮,欢迎来到《通往文明之路100讲》国际秩序篇。


在前面几讲,我们一起聊了格劳秀斯对于现代国际秩序的理论构想。这个构想后来形成了现代国际秩序中的格劳秀斯传统,支配了现代国际秩序将近300年。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这个传统才受到根本性的挑战。一战结束后,美国总统伍德罗·威尔逊在巴黎和会中提出了一个全新的国际秩序构想,这个新构想最终落实到了《凡尔赛和约》中,形成了以“国际联盟”为主导的新国际秩序体系。


为什么威尔逊能够提出新的国际秩序构想,并且在相当短的时间里就取代已经延续几百年的格劳秀斯传统呢?从这一讲开始,我们就来聊一聊,威尔逊是如何取代格劳秀斯,成为国际秩序的新立法者。


威尔逊是谁?


伍德罗·威尔逊这个名字对大家其实不会太陌生,与格劳秀斯不同,他的名声如雷贯耳。很多人都知道,是他主导了一战后的巴黎和会,这次会议对战后新国际秩序的构建意义重大,所以将“国际联盟之父”的称号授予他一点都不过分。不过,你可能还不知道,威尔逊其实是一位典型的美国政治学学者。今天,对威尔逊,人们可能更多的是从他的公开演讲中了解,他那本研究美国政体的经典著作《国会政体:美国政治研究》却很少有人去阅读。


作为学者,威尔逊具有理想主义的情怀。作为政治家,他积极地捍卫美国的国家利益。但不管怎么说,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之前,威尔逊其实并未真正考虑过,美国应当如何参与到国际秩序的构建之中。或者说,什么是一个良好的国际秩序这个问题并未进入威尔逊的视野。


威尔逊曾经做过普林斯顿大学的校长,在150周年校庆时,他做了一篇题目是“普林斯顿—为国家服务”的演讲,随后成为普林斯顿大学的校训。1913年在他当选美国总统后,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但他却恪守美国的中立政策,在战争开始时并未参战。


更重要的是,作为一个政治学家,威尔逊对美国自身的自由主义政治观有着无比地自信。当他构想一个新的国际秩序时,他能够突破传统那种以国家实力为核心的体系,而将新的国际法体系建立在普遍的道德原则之上。


然而威尔逊对于国际秩序的设计却并没有真正让美国融入其中。他煞费苦心地参战,不断地在美国国内发表演讲,在巴黎和会上与欧洲老牌国家谈判与斡旋,最终形成了以国际联盟为核心的新国际秩序。在这期间,他甚至感染了1918年西班牙大流感,为此差点丧命。威尔逊的理想最终还是落空了,虽然欧洲人接纳了他的方案,但美国人却拒绝参加国际联盟。


为什么是威尔逊?


好了,聊完了威尔逊的生平和贡献,接着我们来聊聊为什么选择威尔逊作为新国际秩序的大立法者呢?


事实上,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快要结束的时候,对于未来的国际秩序并不只有威尔逊一个人提出了方案。协约国中的各个政治领袖也有自己的想法。比如当时的英国首相劳合·乔治就说,战后的国际秩序要废弃战胜国规则,国际秩序不能只凭一个基本法律原则去构建,而需要一个超越于各个国家的国际组织。而且,这个国际组织不能把欲望和利益作为运行原则,而必须在新的条约体系之上,确保各个国家和民族的平等地位。他公开宣称,维也纳体系,事实上也就是威斯特伐利亚体系已经是历史的陈迹,新国际秩序需要新的框架。


但仅仅四天之后,威尔逊就向美国国会提交了著名的十四点原则。十四点原则不仅更有体系,事实上还正式确立了一战之后国际秩序的道德基础。在这一点上,威尔逊不是停留在政治口号上,而是从根本上突破了格劳秀斯传统。


其实,早在1916年,威尔逊就主张,未来国际秩序的运行原理不应当建立在国际主体的实力之上,国际社会的运行规则更不应该通过战胜者来确定。他认为,国际公共权利才是未来国际社会运行的基础,基于这个超越个别国家利益的国际性公共权利,国家之间的共同联合,而不是相互之间结成对抗性的同盟,才是国际秩序的基本目标。


按照威尔逊的主张,上一讲我们说的格劳秀斯传统中的等级制国际社会就要转换成平等的国际社会因为,在这个社会中,一个国家在国际秩序中的地位不完全取决于这个国家的实力。更重要的是,对于未来的和平状态,战争中的胜利者也不一定完全掌握发言权。事实上,这也就意味着威尔逊拒绝战胜者规则在国际秩序构建中的基础性作用。由此,威尔逊彻底突破了在国际社会运行数百年的格劳秀斯传统。


理论层面我们说完了,那么,在现实中要完全抹去流行了几百年的战胜者规则,到底该如何操作呢?在这里,威尔逊提出了一种以美国为核心的“国际联盟”的体制设计。在他看来,欧洲和世界要彻底摆脱战争的梦魇,就必须摒弃“胜利者的和平”这种格劳秀斯式的强权规则,而去构建一个“没有胜利者的和平秩序”。这也就意味着,在未来国际秩序的构建中,第一次世界大战的交战各方都无权提出新秩序的构想。那谁可以提出呢?只有美国,因为它对于战争没有任何利益诉求,能够公正地给出一个合理的国际秩序建构的方案。


那么,这个以美国为核心的国际秩序建构方案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形态呢?


新国际秩序应该是一种什么形态?威尔逊的构想


威尔逊所构想的新国际秩序形态,就是以美国的内政实践为引领的新国际秩序。简单说,就是美国内政的国际化方案。对此,威尔逊说得很清楚,美国在构建国际秩序上所采用的原则就是人类的原则。


你可能会问,威尔逊为什么能够如此自信,对此,他提出了国际秩序构建的三个核心原则:摒弃秘密外交与均势追求、贯彻国际民主、形成国际秩序的“宪法”。


这三个原则,其实就是美国内政中联邦主义原则的国际版。在美国的联邦体系中,各个州的实力有大小,但是各个州在联邦事务上都有平等的地位和权利,而且各个州无需去寻求政治均势,也无需搞秘密外交。并且,整个美国的政治实践都是建立在个人和州的自我保存这个根本原则上,不是说谁获胜了谁就能重新定义各个州之间的相处规则。真正能够改变规则的,是参与到这个秩序中的所有个人与州。


同样的道理,在威尔逊的国际秩序构想中,国际联盟不过就是国际联邦的弱化版本,各个国家和民族的自决权以及平等地位的获得,是这个联盟的基石。同样地,国际联盟的盟约就是这个新国际秩序的“宪法”。


如果这个新体制是按照美国的内政秩序来设计的,那么谁对这个秩序的治理和引导最具有经验呢?那当然是美国自己。对此,威尔逊深信不疑。他相信,美国既有的内政实践,就是一个现成的模型。所以,威尔逊进一步地将整个国际联盟的权力运行核心放到了美国身上。威尔逊认为,要打造一个更加平等和公正的国际秩序,必须由一个一直奉行平等和公正的国家来承担。与被等级制笼罩的欧洲不同,格劳秀斯传统在美国没有任何影响力,它能够在国际社会中比欧洲更好地贯彻平等观念。这个运行核心非美国莫属。


一个能够被控制的国际秩序:威尔逊式国际秩序的根本任务


在威尔逊的时代,几乎没有政治家或者理论家真正从人类利益的角度去思考国际秩序。即便威尔逊在他的方案中贯彻了美国的利益。但是,又有哪个政治家能够在捍卫本国利益的同时,又将人类利益纳入到自己的方案中去呢?


威尔逊对格劳秀斯传统的批判与否定,带来了国际秩序构建的变革和进步,因为在格劳秀斯式的国际秩序中,虽然战胜国可以定义新的和平秩序。但这也意味着在下一场战争中,这个和平秩序将被新的战胜国重新定义。因此,和平的状态就会充斥着各种秘密外交和军备竞赛,谁都希望在下一场战争中获得胜利。


但是,在威尔逊的国际秩序中则截然不同。这个国际秩序的前提就是所有国家共同参与并达成共识。在这个和平秩序中,秘密外交被摒弃,军备竞赛被控制。和平的基础不是实力,而是所有人的自由和自觉。


在威尔逊的国际秩序中,人类的理性可以来控制这个和平秩序。但是这个新秩序的成功,还是要看“战争”这个不确定因素能否控制住。为此,威尔逊颇费心思。


这就是在下一讲我们要聊的,威尔逊对国际联盟中的和平机制的设计。


感谢收听,我们下一讲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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