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全国妇联作出决定,追授在防汛救灾工作中献出宝贵生命的熊丽、王宏春2位同志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
7月29日至8月2日,北京市遭遇特大暴雨灾害。7月31日,北京市门头沟区王平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原副科长、三级主任科员熊丽在救援受灾群众时,因被山洪冲塌的墙体砸倒掩埋,不幸遇难,年仅36岁。同日,北京美安居科技有限公司项目主管、房山蓝天救援队队员王宏春在留守班各庄大桥拦截劝导人员车辆时,因突遇河道暴发洪峰被卷入急流,不幸遇难,年仅41岁。
决定指出,在党和人民群众最需要的时候,熊丽、王宏春不顾安危、果敢逆行,奔赴抗洪救灾第一线,不畏艰险、迎难而上,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顽强斗志勇挑重担,于危难中奋勇前行,是在防汛救灾工作中涌现出的优秀女性代表。
全国妇联号召广大妇女向熊丽、王宏春学习,学习她们人民至上、无私奉献的崇高境界,学习她们舍身忘我、冲锋在前的意志品质,学习她们立足平凡、追求崇高的优秀品格,学习她们生命不息、战斗不止的奋斗精神,把个人理想追求融入党和国家事业之中,做时代的书写人、追梦的奋斗者,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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