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政协原主席郝宏军被决定逮捕,曾在公安、纪检系统任职多年,通报称其“执纪违纪”

大连市政协原主席郝宏军被决定逮捕,曾在公安、纪检系统任职多年,通报称其“执纪违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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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辽宁省大连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郝宏军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郝宏军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郝宏军此前曾在辽宁各级公安、纪检监察系统任职,被查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称其“执纪违纪、执法犯法,大肆干预插手案件处理,严重败坏纪检监察干部形象”。

公开简历显示,1962年出生的郝宏军曾任阜新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营口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抚顺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大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辽宁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等职,2022年1月任大连市政协主席。

值得注意的是,郝宏军曾长期在公安系统任职,先后担任过阜新、营口两地的公安局局长。此外,郝宏军曾在纪委监委系统工作多年,公开简历显示,2016年前,郝宏军曾任抚顺市委常委、抚顺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2016年6月,郝宏军来到大连任市委常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2019年12月,郝宏军进入辽宁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任副书记。2020年1月开始担任辽宁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辽宁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直至2022年1月。

今年2月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消息称,郝宏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就在郝宏军被查的第二天,2月6日《大连日报》即刊发报道称,日前,大连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通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郝宏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决定。与会同志一致表示,坚决拥护党中央决定,坚决拥护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决定,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进一步筑牢对党绝对忠诚,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7月2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又公布了郝宏军被依法“双开”的消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称,经查,郝宏军丧失理想信念,背弃职责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私营企业主旅游活动安排,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利,败坏任职单位选人用人风气;毫无纪律意识,大肆收受礼金,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利;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异化为谋私的工具,执纪违纪、执法犯法,大肆干预插手案件处理,严重败坏纪检监察干部形象;甘于被“围猎”,与不法企业主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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