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8月14日商务部部长助理陈春江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指出,《意见》从提高利用外资质量、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等6个方面,提出了新一批针对性强、含金量高的稳外资政策措施,以更有效提振外商投资信心,把更多高质量外资吸引进来。
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是当务之急
陈春江指出,《意见》具有四个主要特点,包括拓展了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提升投资经营便利化水平,加大外商投资引导力度,强化外商投资促进和服务保障工作。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在抓好已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基础上,加快落实本次《意见》,持续深化改革开放,切实优化营商环境,全力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
实际上,近期稳外贸进入政策密集出台期,国内稳外贸政策力度有所加强。6月29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若干措施的通知》,7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主要发力方向包括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外贸信贷支持、便利跨境结算、促进物流畅通、促进市场开拓等。
国泰君安证券首席宏观分析师董琦认为,当前背景下,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既是当务之急,也是长远考虑。短期来看,经济发展面临新的困难挑战,亟须进一步扩大投资,提振信心,促进经济发展,改善外资营商环境是提信心、促投资的重要手段。
从外部环境影响看,美国制造业回流以及颁布的对外投资安全审查机制等,一定程度影响到外商对华投资,亟须进一步加大吸引外资力度;从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看,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是构建“双循环”发展格局和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需要。
鼓励外商投资的重点领域仍在高新技术领域
董琦表示,生物医药、先进制造、现代服务、数字经济等高新技术领域是吸引外资政策支持的重点领域,其旨在通过外资助推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总体来看,鼓励外商投资的重点领域仍在高新技术领域。
在生物医药方面,加快医药领域外商投资项目落地投产,尤其是在细胞和基因领域的临床试验,境外上市药品在境内上市的程序进一步优化;在现代服务领域,加大服务业开放力度,鼓励开展知识产权、股权及相关实体资产组合式质押融资,支持规范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有序增加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地区。
在数字经济领域,稳妥增加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信息服务业务、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等增值电信业务开放试点地区;在各个高新技术领域,鼓励设立研发中心,鼓励外商投资企业与其设立的研发中心承担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同时鼓励外商投资企业与各类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
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司负责人姚珺表示,目前我国持续放宽制造业外资准入,中国一般制造业领域已实现全面开放,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制造业条目全面清零。
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认真落实本次《意见》中的各项任务,着力做好三方面工作:其一是持续加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全面贯彻《外商投资法》,在要素获取、资质许可、政府采购、标准制定中贯彻“内外资一致”原则,依法平等保护外资等各类所有制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其二是进一步完善制造业重点外资项目服务保障机制,积极协调解决重点外资企业和项目落地和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增强外商在华投资信心。其三是认真执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引导外资投向先进制造、节能环保等领域,投向我国中西部和东北地区,进一步提升吸引外资质量,优化外资布局,做好制造业利用外资工作。
多措并举吸引和利用外资,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司长符金陵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近年来,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从三个方面出台政策措施,积极稳定外资预期,提振外商在华投资信心。其一是深入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其二是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其三是对标国际一流标准优化营商环境。
董琦指出,《意见》从多方面提出积极吸引和利用外资的举措,进一步提升外资对华投资力度,重点的举措在于:其一是放松门槛,扩大外商投资渠道,便利化外汇管理制度,完善QFLP和相应外汇便利化制度等;二是保障外商投资企业的国民待遇地位。比如在政府采购、标准制定,以及各地产业政策享受等方面,与国内企业一视同仁,甚至通过首购订购等措施,促进外商企业在华研发。
其三是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体制机制,加强外商投资保护,并提供投资运营便利化。完善国际投资的争端解决机制、投资权益保护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政策法规透明度以及出台的程序性。同时对外商投资企业员工流动、数据流动等提供便利;其四是加大财税支持,通过补贴、税收优惠等措施吸引外资或促进外资再投资。
还没有评论,快来发表第一个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