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纪违纪、执法犯法,郝宏军被决定逮捕!

执纪违纪、执法犯法,郝宏军被决定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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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消息,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郝宏军作出逮捕决定。

消息称,辽宁省大连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郝宏军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郝宏军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曾任多年纪委书记

据中国经济网消息,郝宏军出生于1962年12月,长期在辽宁省工作,曾任营口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抚顺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大连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等职务。2019年12月任辽宁省纪委副书记。2022年1月,他转任大连市政协主席,直至落马。

在纪检监察系统任职期间,郝宏军曾表示,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管党治党是最根本的政治责任,敢于担当是最基本的政治品格。要严格把握政策红线,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

2023年2月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通报,辽宁省大连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郝宏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就在落马前两天,2月3日,大连市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召开,大连市四套班子“一把手”中只有郝宏军缺席。

执纪违纪、执法犯法

2023年7月2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通报,辽宁省大连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郝宏军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经查,郝宏军丧失理想信念,背弃职责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私营企业主旅游活动安排,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利,败坏任职单位选人用人风气;毫无纪律意识,大肆收受礼金,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利;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异化为谋私的工具,执纪违纪、执法犯法,大肆干预插手案件处理,严重败坏纪检监察干部形象;甘于被“围猎”,与不法企业主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郝宏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郝宏军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辽宁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正义网综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上观新闻、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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