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财政衔接资金,帮脱贫受灾群众重建家园 | 新京报社论

用好财政衔接资金,帮脱贫受灾群众重建家园 | 新京报社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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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正值汛期,加上台风影响,我国部分地区先后遭遇了洪涝灾害。而随着洪水逐渐消退,一些地方的灾后重建工作也开始了,抢通道路、清除淤泥、消杀防疫,重建家园的步伐有条不紊。这其中,受灾脱贫地区的帮扶重建工作,尤其引人关注。

8月12日,农业农村部副部长、国家乡村振兴局局长刘焕鑫在河北省调研受灾脱贫群众帮扶工作时指出,受灾严重地区可由省级部门按程序统筹对财政衔接资金进行调剂,以县为单位对财政衔接资金进行盘点,对未安排使用财政衔接资金可调整优先用于受灾严重脱贫地区和脱贫户。

所谓财政衔接资金,是指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包括中央和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补助资金,不得用于与此无关的支出。

财政衔接资金向受灾严重脱贫地区和脱贫户倾斜,这一最新政策表态,对于刚刚遭受暴雨灾害的华北、黄淮和东北的部分地区来说,可谓正当其时。

像此次受灾的河北省保定市涞水县,2019年5月才退出贫困县序列。据8月3日情况通报,涞水全县15乡镇、284村、野三坡景区全境受灾,受灾面积157890公顷,受灾人口73000人。如此大范围的受灾,给当地巩固脱贫成果无疑带来不小压力。财政衔接资金若能适时予以倾斜,显然能解当地燃眉之急。

事实上,洪涝、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对于一些刚刚脱贫的地区来说,都是一次不小的打击,如何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就成了一道紧迫的考题,尤其是灾后重建的资金来源。

目前,开始灾后重建工作的部分地区已经拿出了具体方案。比如,北京就提出了一年基本恢复、三年全面提升的总思路,同时单列150亿货币政策工具额度支持。

但一些刚刚脱贫的地区,财政基础较为薄弱,其刚刚搭建起来的产业也可能被突如其来的灾害中断。那么,财政衔接资金优先用于受灾严重的脱贫地区,就是确保守住脱贫成果的必要之举。

2020年11月23日,全国832个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全国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这是中国几千年历史上第一次整体告别绝对贫困,是举世瞩目的重大成果,也是一个有着重大意义的历史性时刻。随后,巩固脱贫成果就被提上了日程。

按照2021年3月发布的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我国在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设立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逐步调整脱贫人口帮扶政策,逐步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

而今,5年过渡期过半,可以说,脱贫成果在相当程度上已经稳固住了,人民群众的生活已经得到了显著改善。但各类自然灾害依然难以预料,来之不易的脱贫成果也可能被破坏。这就需要脱贫帮扶保持常态化和制度化,确保脱贫地区可以在遭遇灾害时获得及时有效的政策帮扶。

本次财政衔接资金倾斜受灾脱贫地区的表态,其实就是帮扶政策动态调整的体现,也是给受灾民众吃下定心丸:哪怕受灾严重,全社会也一定会同舟共济,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对于各地来说,此时也应当探索出台各类政策工具,撬动社会力量帮助受灾地区尽快恢复。以北京为例,8月11日已就灾后重建工作通知要求,在京各银行机构统筹调度信贷资源,加大对受灾市场主体特别是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和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

重建美好家园,包括受灾脱贫地区在内的各地都当积极作为,和国家层面的相关政策相配合,共同织就政策保障网格,确保每一名群众、每一个市场主体都可以及时得到有效救助,都能尽快从这场灾害中缓过劲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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