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针对近期京津冀地区出现极端降雨,引发洪涝和地质灾害等情况,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会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合向辖内相关金融机构印发帮扶市场主体支持灾后重建的通知,以帮助受灾情影响的群众、企业渡过难关,全力保障人民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文件提出9方面要求,包括加大受灾主体信贷支持、积极服务灾后恢复重建、推出应急救灾专属服务、提高信贷审批效率、争取贷款降本减负等。
其中,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加强货币政策工具保障,单列100亿元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和50亿元再贴现额度用于支持相关金融机构做好灾后金融服务工作。对于地方法人银行发放的用于民生物资保供、灾后重建和复工复产的贷款,等额提供再贷款支持并放宽再贷款担保品要求;对于房山、门头沟、昌平等受灾严重地区企业的票据融资,优先给予再贴现支持。相关金融机构对符合再贷款、再贴现支持政策的信贷业务,应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还没有评论,快来发表第一个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