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孔子把“义”作为君子的行为尺度和价值标准,强调对于天下的事情,凡合乎道义的,就要努力去做;凡违背道义的,就坚决不做。学习儒学关于“义”的理念,要着重搞清楚义与仁、义与勇、义与利的关系。
正文
孔子说:“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他把“义”作为君子的行为尺度和价值标准,强调君子对于天下的事情,凡合乎道义的,就要努力去做;凡违背道义的,就坚决不做。
学习儒学关于“义”的理念,要着重搞清楚以下三个关系:
一是义与仁的关系。在孔子学说的思想体系中,“仁”是统摄各种道德规范的总括性概念,它有两个基本内涵:一曰:“爱人”;一曰:“忠恕”。“义”是仁的表现形式,指公正合宜的道理,如正义,道义。“仁”侧重于内心,是君子的思想境界,是安身立命之所;“义”侧重于外在,是君子的行为尺度,是做人做事的准则。仁义之道体现了内与外、知与行的统一。所谓“无适、无莫”,是强调君子行事不固执己见,而要通权达变。所谓“义之与比”,是强调通权达变必须以符合“义”为准则,以“义”作为衡量天下一切事物的标准。
孟子也强调,君子行事要“居仁由义”,以仁德为出发点和归宿,以合乎道义为行为准则。他说:“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人的一生会遇到许多人生价值的选择问题,在面临价值冲突的两难困境时,为了正义事业而不惜牺牲生命,是最崇高的选择,也是一个人最难能可贵的精神。
二是义与勇的关系。孔子说:“见义不为,无勇也。”由此产生了一个成语,叫做“见义勇为”。学生子路问:“君子尚勇乎”?他的回答是,“君子义以为上。君子有勇而无义为乱,小人有勇而无义为盗。”君子以义为最高准则,一言一行都要以是否符合义来衡量。在符合义的前提下,勇才具有道德的价值。君子只有勇而没有义,就将作乱;小人只有勇而没有义,就会为盗。“仁者必有勇,勇者不必有仁。”仁者一定勇敢,仁者之勇是大智大勇,是一种奉献和牺牲精神。而缺乏仁义精神的“勇”,是匹夫之勇,会干出许多伤害仁德的事,是不可取的。孔子提出志士仁人面临大节之时,处理生死问题的原则。他说:“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孟子有关“舍生取义”的论述,正是继承和弘扬了孔子的这一思想。孔孟提倡的“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精神,影响深远,激励着一代又一代志士仁人去奋斗,去奉献。民族英雄文天祥就义之前,在衣带上写下铮铮誓言:“孔曰成仁,孟曰取义,惟其义尽,所以仁至。读圣贤书,所学何事,而今而后,庶几无愧。”表达了自己为真理和正义而献身的坚定信念,抒发了他那“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青照汗青”的浩然正气。
三是义与利的关系。孔子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一事当前,君子懂得以义为取舍标准,所考虑和顾及的是义;小人则只知有利,不知有义,斤斤计较于一己之私利。是“喻于义”,还是“喻于利”,这是区分君子和小人的重要标志。孔子认为,利益和富贵是人们都希望得到的,他并不反对人们谋取正当的利益和富贵,他所反对的是那种见利忘义的行为。对于利益和富贵,他主张“义然后取”,取之有道。对于不合道义而来的富贵,孔子把它比作天上的浮云,不屑一顾。孔子还说:“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这里的“可求”二字,强调的就是符合道义而来的富贵;这里的“不可求”三字,则是指不合道义的富贵。富贵与贫贱,都涉及人的切身利益,而君子在富贵与贫贱面前必须坚守的道,就是仁义之道。
义利关系涉及人的核心价值观,是儒学和中国传统文化中一个重要的命题。孔子肯定人都希望富贵,厌恶贫贱,同时又要求按照义的标准来决定对富贵、贫贱的取舍,不以不合道义的手段求取富贵,也不以不合道义的手段摆脱贫贱。义与利是辩证的统一,义利相济、以义制利,是孔子对义利关系的基本主张。
古今中外的历史证明:对于个人来说,坚持“义利相济、以义制利”,是他在社会上立足的基点。
对于国家来说,坚持“义利相济、以义制利”,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基点。
对于世界来说,坚持“义利相济、以义制利”,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维护世界和平,实现合作共赢的基点。
正确义利观充分体现了中华文化“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的中和理念,是个人、社会和国家都应遵循的原则,是汇聚各国共同利益、凝聚各国共识的一面旗帜,是中国贡献给世界的全球治理理念,赢得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同和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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