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运用禁令,及时制止造谣中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侵权行为

最高法:运用禁令,及时制止造谣中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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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举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表示,党中央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人民法院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决策部署。最高法发布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的11个典型案例,集中展示人民法院能动司法,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坚持依法平等保护,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工作成效。

据介绍,最高法积极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这次发布的大通公司实际控制人伪造企业印章罪一案,法院最大限度降低司法措施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联合检察院监督企业合规改革,指导企业加强内部治理;综合考量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态度、社会危害及企业合规整改等情况,依法对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既挽救了企业,又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实现涉企犯罪源头治理。通过这一典型案例,推动各级人民法院切实转变办案理念,治罪与治理并重,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

同时,最高法运用禁令,及时制止造谣中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侵权行为。本次发布的小米公司诉凌某网络侵权案,法院依申请及时裁定被告立即删除侵权文章及视频,防止进一步扩大对民营企业名誉权的损害,彰显了人民法院依法打击恶意损害企业名誉权的司法态度,推动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社会舆论环境。

此外,最高法还通过全面贯彻依法平等保护原则、依法挽救陷入财务困境的民营企业、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等方式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

刘贵祥表示,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下一步,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严格公正司法、能动司法,通过一个个案件的审理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决策部署,营造安商惠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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