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这个案例可以教会我们一个朴素的道理,那就是话绝对不能乱说,有一些玩笑也绝对不能乱开。一九八二年,刑警刘国强晚上好心护送一名女子回家,没有想到第二天,女子就告刘国强强颠塔,刘国强也因此被判了五年的刑。两年之后,女人翻供了,说他冤枉了刘国强,没有强奸他愿意替刘国强翻案,但是因为各种各样极限拉扯的原因。他始终没能成功翻案。这几十年来都背负着强奸犯的罪名,妻离子散,被人唾弃,人生尽毁,真是很悲惨啊
不是说强奸罪证据很难搜集,怎么诬告强奸的还能成功
巴渝老姜 回复 @以力證道: 那个时候是严打前夕,说了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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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精是这起案件的原罪。
巴渝老姜 回复 @米山童姥: 吓得我赶紧捂紧了自己的酒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