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200元网购二手相机,到手还要花600元买APP才能用?买家申请退款却遭拒

花200元网购二手相机,到手还要花600元买APP才能用?买家申请退款却遭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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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北唐山的张先生向极目新闻反映,他在某二手平台花200元购买了一款全景相机,收到货后却发现,需要下载相应APP,才能正常使用。咨询卖家关于APP下载事宜,对方却要求再支付600元。张先生无法接受,于是申请退款,卖家拒绝。张先生申请平台介入维权处理,两次维权均未成功。

买家网购二手相机无法使用


卖家标注“售后不退”字样

张先生介绍,他是7月7日在某二手平台上花费200元购入的这款全景相机。7月10日,收到商品,按照说明书中的使用操作指南操作时,他发现该款相机需要下载一个专属的APP后方能使用。根据说明书的要求,张先生使用手机扫描说明书上的二维码下载安装,但手机却显示空白页面。

张先生随即和卖家联系,询问二维码和APP的下载问题。但发过去的消息,刚开始一直显示卖家“已读不回”。无奈之下,张先生直接申请了退货退款处理。卖家拒绝,这才回复了消息,称机器没有任何问题,网上寻找APP的下载方法也很简单,去网上都能找到。张先生在网上搜索未果,继续联系卖家,卖家说自己可以帮张先生找到该相机的APP应用,但破解应用需要再补600元。

张先生当即拒绝:“买的时候,卖家完全没有告诉我需要下载APP才能用,如果我事先知道,怎么可能下单?”他认为,卖家这是强制性二次销售,有欺骗之嫌,最初卖家在挂这款产品链接时,并没有介绍产品使用需要专门的APP,更未提及该APP安装包还要再次花费600元。11日,张先生申请平台介入,要求退货退款。

11日至12日,张先生向平台客服陆续上传图片及文字证明。卖家拒绝的理由是:商品交易前注明“售出不退”,不支持退款,商品本身没有问题。

13日上午,平台给出的判定是支持卖家,驳回了张先生的售后服务要求。对第一次判定理由不认可,张先生继续申诉发起了第二次维权,上传APP不能下载的视频证据。

15日,平台显示张先生的申诉没有通过,理由是取证不足。张先生说,他多次给平台客服打电话,希望平台支持退货退款。直到24日,平台客服才打电话给张先生协调此事,表明平台愿意给张先生99元的补偿,张先生没有接受。张先生坚持称,自己东西买回来不能用,他要的解决方案就只有退回退款。

律师:二手交易中这种情况应退款处理

25日,极目新闻记者搜索了解到,这款全景摄像机是2018年发布的产品,在使用时需要在手机上下载专门的APP应用。若相对应的APP下载不了,的确无法正常使用,且百度和应用商店均搜不到相应APP下载链接。

极目新闻记者联系了该二手平台,当日,平台为张先生办理了全额退款。

平台客服解释称,作为二手交易平台,的确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如果消费者在购买中遇到商品与实物不符、质量有问题等情况,可以申请平台介入处理。平台相关人员会根据买卖双方的证据来进行投票,选择支持其中一方。为了公平起见,维权时间相对较长。

二手平台上,卖家标注“售出不退”“不支持退款”,是否就真的不能退了呢?

湖北好律律师事务所陈亮律师表示,网络购物的消费者主要借助网站上的图片、文字化的商品描述信息作为其进行交易的判断依据,在收到货之后,消费者往往因其对商品认知不足、部分商家使用虚假的图片或误导性信息而导致商品不符合其购买预期。在二手平台中,买家购买二手商品,亦依靠卖家发布的商品信息及描述进行交易,且二手商品经过一手卖家后无法保证其是否存在隐藏的瑕疵,若买家购买二手商品后,商品出现与卖家描述不符的问题,那么买家如何维权至关重要。

“为更好地保护买家和卖家双方的权益,卖家在出售二手商品时,应当在商品详情页明确二手商品是否存在保质期限,以及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时该如何处理的问题。同时,买家在与卖家沟通的过程中,亦要明确约定争议的责任归属,尽量避免本案类似情况的发生。若买卖双方未对二手商品发生争议时的责任归属进行约定,按照卖方物品信息表述条款和交易习惯亦无法确定的,卖家就要承担不利的后果,交易做退货退款处理。”陈亮表示。


来源l极目新闻

编审|郑宗敏 实习生谢雨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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