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九章
一、原文:
持而盈之[1],不如其已[2];
揣而锐之[3],不可长保。
金玉满堂,莫之能守;
富贵而骄,自遗其咎。
功遂[4]身退[5],天之道也[6]。
二、注释:
[1]而盈之:执持盈满,含有自满自骄的意思。
[2]已:止。
[3]揣而锐之:锤击使它尖锐,含有显露锋芒的意思。
“锐”王弼本作“棁”。河上公本和其他古本都作“锐”。
[4]功遂:功成业就。
河上公、傅奕本及多种古本“功遂”作“功成名遂”。
[5]身退:指敛藏锋芒。
[6]天之道也:指自然的规律。“也”字今本缺,据帛书本补。
三、今译:
执持盈满,不如适时停止。
显露锋芒,锐势难保长久。
金玉满堂,无法守护保藏。
富贵而骄,自取祸患。
功成业就,含藏收敛,这是合于自然的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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