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乱象频发,不能止于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文旅乱象频发,不能止于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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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暑假,部分热门旅游景点出现一些文旅乱象。

7月18日,广西桂林阳朔遇龙河景区被曝筏工用船桨殴打游客,并将游客推下河。19日下午,阳朔县文广旅局发布通报称,涉事3名筏工因殴打他人已被行政拘留并处罚款,对涉事公司相关领导进行停职处理。

在云南,有游客因为不消费、不参加购物项目而被辱骂。乱象不止于此,近期有网友还曝出了一个内幕:有旅行社内部规定,记者、律师、旅游业从业人员等敏感客户不予接待。

类似现象由来已久,只不过现在人们维权意识普遍较高,有手机的人较多、记录意识较强,导致以往很多小范围的旅游乱象一下子就获得全网围观。可以说,不是旅游市场突然变乱了,而是无处不在的镜头展现了它本来的样子。

比起现今人们对消费品质、服务水平的要求,一些旅游市场主体的服务能力还停留在上一个时代,概括来说就是景点很红、服务很差、法治意识很低。

就拿阳朔筏工殴打游客这事儿来说,但凡服务人员有一丁点法治意识,也会明白发生口角乃至互相谩骂,都属于民间纠纷,顶多落个服务能力不足的名声。可一旦使用暴力,就触及到违法范畴,需要公权力机关介入,这就不仅是服务不行的问题,而是既不讲服务、也不讲法律的问题。

对于一些自然景点来说,服务搞不好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从业者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主人翁”心态,觉得自己从小在这里长大,山是我的,水也是我的,自然风光都是自己家的。并且,经营方多是本地公司,有资本却没有现代化经营理念,只管招人不管培训,这就导致本地员工无法向服务者的身份转变。

短期来讲,阳朔筏工殴打游客事件,当然得对违规违法行为严肃处理,但从长期看,还得把从业者培训成现代服务业的从业人员。互联网时代,特别不能忽视从众效应,一旦坏名声传开,形成了一种标签化认识,在网络的一片劝退声中,修复信用将需要经历一段漫长的时间。

至于导游行业,导游屡屡与游客发生矛盾,基本上在购物环节。这与导游的收入构成有关,一般来说,全职导游的收入由“基本工资、补助和提成”三部分构成。基本工资很低,有的甚至没有基本工资,而补助也多在几百元上下。收入大部分来自提成,提成又主要从门票和购物店中来,但并不是全部落到导游的口袋里,他还要与司机、旅行社、地陪分成。

因此,尽管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了“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不得向旅游者兜售物品”“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不得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但禁止性规定针对的恰恰就是导游收入的提成部分,如果全凭游客自愿消费,一些导游的收入就会受到很大影响。

部分旅行社内部将律师、记者等职业列为敏感人群,其实也就是变相承认了存在强迫交易、串通欺诈的行为,提前把这类懂法律、会维权的专业人士挡在门外,就是要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而要规制导游乱象,可能还是要靠行业的薪酬体系改革,而不能止于“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文旅消费是居民消费的重要构成,在消费需求已经变化的情况下,服务供给要完成自身升级,以支撑文旅产业的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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