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成都将这样支持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建设

定了!成都将这样支持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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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一号工程”,《成都市进一步有力有效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政策措施》于近日正式出台。作为成果转化链条上的重要一环——概念验证和中试熟化环节更是成为破题“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所在。

7月21日,红星新闻记者从成都市科学技术局获悉,为加快提升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有力有效推动创新成果转化,助推重点产业建圈强链,提升经济发展质量,日前,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印发《成都市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资助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有哪些亮点?一起来看看。

谁能申报?

面向成都重点产业链

明确建设共性条件和特定条件

《管理办法》中明确,概念验证中心是指围绕科技成果商业化价值验证,对早期科技成果实施技术和市场化、产业化可行性评估论证的新型载体。主要功能包括:面向社会提供科技成果遴选识别、可行性评估、商业化价值分析等概念验证服务。

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平台,是指围绕产品试制、产学研联合攻关等小试、中试需求,解决工业化、商品化关键技术问题而进行的试验或试生产,为规模化生产提供成熟、适用、成套技术而开展中间试验的科研开发实体。主要功能包括:面向社会提供概念产品试制、质量性能检测、二次开发实验、产品工艺验证、制程工艺改进、工艺放大熟化、小批量试生产、技术咨询等中试服务。

同时,明确了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建设的共性基础条件和特定基本条件。

在共性基础条件上,《管理办法》从建设运营主体资格、制度体系建设、诚信行为、运营场地使用期限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在特定基本条件上,从场地面积、专业服务人员、设施设备条件、提供公共开放共享服务等方面,对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建设提出了针对性建设条件。

“《管理办法》鼓励各类主体采取联合或独立方式建设面向社会开放共享的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成都市科学技术局相关负责人强调,在加快建设布局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的同时,应面向成都重点产业链成果转化和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为助推产业建圈强链提供高质量科技供给。

如何备案?

每年开展一次备案申报工作

由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推荐

根据《管理办法》,成都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将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聚焦产业、开放共享、动态管理”的建设原则,按照“自主申报、备案管理、择优支持”原则实施管理服务和资助激励。

那么,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要如何备案?《管理办法》对备案程序进行了规定,明确发布通知、组织推荐、备案评审等具体流程。

成都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的建设运营情况,由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审核申报资料并提出推荐意见,市科技局按程序组织实施备案管理,“市科技局每年开展一次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备案申报工作,并将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结合申报材料、现场考察情况提出备案意见,按程序发布备案管理名单。”

如何资助?

提供多维度体系化政策保障

择优给予最高3000万元后补助

根据《管理办法》,成都对获备案的概念验证中心及中试平台,将从命名授牌、联动支持、人才支持、经费资助等方面提供多维度体系化政策保障。

具体来看,成都将对获成都市备案的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按照所服务的产业领域予以统一命名授牌。鼓励区县对辖区内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予以配套支持,实行差异化土地供应价格和优先保障,构建环评、能评、安评等审批绿色通道,提供用水、用气、用热、用电、用网等保障。

此外,赋能人才队伍建设,将对首次取得技术经纪专业高、中、初级职称并受聘成都市备案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的技术经纪人,分别按10000元、5000元、2000元标准补助聘用机构,并规定奖励给受聘个人的部分不得低于50%。

在经费支持上,将择优对获成都市备案的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的建设主体给予创建资助,并择优对获成都市备案的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运营主体按照年度服务性收入一定比例给予运营资助。值得一提的是,对符合条件的重大中试平台,将按其自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前两年内购置中试设备费用的30%,择优给予建设主体最高3000万元后补助。

同一年度同时申报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创建资助的,只受理一类;已获创建资助的中试平台建设主体申报概念验证中心创建资助的,不予受理;同时符合中试平台备案资助条件和重大中试平台创建资助条件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予以资助。

如何高质量运营?

多维度开展绩效评估

实行常态化监管

如何保障备案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高质量运营?《管理办法》也明确各方职能职责,并将从绩效评估、日常报告、诚信监督等方面对备案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实行常态化监管。

具体来看,成都将对备案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开展绩效评估,实行年度报告制度,年度报告作为绩效评估的重要内容。从条件建设、成果转化、开放共享、行业带动、产学研合作、人才培养、经济社会效益等维度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分作“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面向社会公示并作为给予运营资助的重要依据。

有何特点?

围绕五大方面

推动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加快建设

据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管理办法》从围绕重点产业建圈强链谋篇布局、聚焦科技成果转化关键环节、坚持共建共用开放共享理念、分类分层多维度体系化政策支持、构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生态等方面“多管齐下”,加快推动成都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建设。

围绕重点产业建圈强链谋篇布局,《管理办法》积极引导各类主体面向成都市重点产业链成果转化和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围绕成都重点产业领域建设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以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招引、聚集、培育一批高成长科技型企业,助力成都重点产业建圈强链。

聚焦科技成果转化关键环节,布局建设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初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通道。一方面,加快布局概念验证中心,搭建科技成果从实验室到中试的关键桥梁,赋能早期科技成果跨越“死亡谷”;另一方面,加快建设中试平台,打通科技成果转化为样品、再到产品的关键环节,为科技成果提供全程“保姆式”服务,为科技成果转化创造必要条件。

坚持共建共用开放共享理念,《管理办法》通过鼓励各类主体联合或独立建设面向社会开放共享的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加强技术经理人才队伍培育等多项举措,破题“早期科技成果真实性、先进性、价值性、可行性等评价难”及“中试设备存在‘建成的不怎么用、需要的建不起’”等问题。

分类分层多维度体系化政策支持,《管理办法》坚持建设与运营并重,通过命名授牌、强化联动支持、赋能人才引育、加大经费资助等多个方面,备案一批、资助一批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重点建设一批重大中试平台,并引导建设运营主体积极面向社会提供开放性服务、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

构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生态,《管理办法》针对早期科技成果转化存在风险高、周期长、熟化慢、成本高等问题,提出了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建设的基本条件,引导加强技术经理人的培育、引进,鼓励各区县进行配套支持、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加强要素保障,激发重大创新平台、高校院所、科技型企业等各类主体建设运营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的积极性,协同构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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