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辽宁省委批准,辽宁省纪委监委对省公安厅刑事犯罪案件侦查局原局长胡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胡冰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向领导干部赠送财物,违规宴请领导干部;违反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为谋求职务提拔调整向领导干部赠送钱款;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违规由他人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纪法底线失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胡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胡冰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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