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就业报到证”后,高校毕业生档案按已就业和未就业两种情况转递

取消“就业报到证”后,高校毕业生档案按已就业和未就业两种情况转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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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10:00,在四川省政府新闻办“增进民生福祉”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上,提到“简化求职就业手续,加快落实就业报到证取消后衔接工作安排”,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刘晓博介绍了后续衔接工作安排。

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刘晓博

今年5月,中组部、人社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全国自2023年起全面取消就业报到证。实际上,四川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四川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要求,从2022年起,已逐步取消就业报到证政策,并积极做好简化求职就业手续及取消就业报到证有关衔接工作,为广大毕业生提供更加高效、便利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

取消就业报到证后,高校毕业生在办理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时不用再前往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报到手续。高校毕业生的档案一般按照已就业和未就业两种情况进行转递。

已就业的毕业生,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由所在学校将档案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到非公单位就业、灵活就业及自主创业的,由所在学校将档案转递至就业创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其中转递至就业创业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应提供相关就业创业信息。

对于未就业的毕业生,可根据本人意愿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按规定在所在高校保留两年。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档案可多途径查询,档案应严格管理。毕业生可在档案寄出1个月后,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进行档案到档查询。线上可通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四川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平台”“四川人才网”等网络平台,实现查档足不出户、一键追踪个人档案。若线上查询不到档案信息,可携带学校档案转出凭证线下到拟接收档案机构查询。

根据规定,严禁个人自带档案,毕业生档案由所在学校将档案材料装袋密封后加盖学校印章,通过“邮政特快专递”进行转递,通过其他快递或个人自带的档案会被拒收,档案袋不能私自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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