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关于“实施县中托管帮扶工程”的工作要求,提升我省县中整体办学质量和水平,7月12日,省教育厅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县中帮扶共建工作的通知》,决定组织开展县中帮扶共建工作,依托河南省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示范校、普通高中省级学科基地学校,对口帮扶全省32所乡村振兴巩固提升县薄弱县中。
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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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县中是我国农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办好县中,对整体提升县域基础教育办学水平,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更好服务国家人才队伍建设具有重大意义,各地和有关普通高中要高度重视,要从服务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和人才发展战略的高度出发,认真做好县中帮扶共建工作。各省辖市教育局要依托区域内优质普通高中积极开展县中帮扶工作,每所优质普通高中至少帮扶1所薄弱县中,形成省、市二级联动县中帮扶体系,力争在三年时间内,使我省县中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二、帮扶机制
1建立帮扶共建关系。省教育厅根据有关省辖市教育局报送的被帮扶县中名单,统筹考虑前期对口帮扶工作基础和就近就便等因素,确定28所河南省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示范校、省级学科基地学校帮扶32所薄弱县中。
2.签订帮扶共建协议。各地教育局要组织帮扶高中和被帮扶县中于9月1日前签订帮扶共建协议,并于9月15日前将帮扶共建协议复印件汇总后报送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备案。帮扶共建工作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协议应明确双方权利、责任和义务。
3.创新帮扶共建方式。帮扶高中要认真总结本校办学经验、发挥办学优势,结合被帮扶县中实际需求,在与被帮扶县中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帮扶共建工作,并充分运用网络信息技术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三、重点任务
1.提升被帮扶县中管理水平。指导县中完善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和校内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学校内部管理,提高学校管理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并认真总结办学经验,积极凝练办学理念,明确特色发展目标,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丰富学生社团活动,树立良好的教风、学风、校风,持续提升办学治校能力,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增强学校办学活力和内生动力。
2.加强教研指导和教师培训。帮扶高中要深入调研了解被帮扶县中实际需求,建立常态化教研指导机制,有针对性地定期开展联合教研、同课异构等活动;加强被帮扶县中教师培训,定期组织专家团队到被帮扶县中进行教学指导、支教,组织帮扶县中管理干部和教师到学校进行培训学习、跟岗挂职锻炼,着力提升帮扶县中教师学科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3.提高被帮扶县中育人质量。聚焦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核心任务,指导被帮扶县中完善课程实施规划,加强课程体系建设,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健全选课走班教学管理,加强学生发展指导,改进综合素质评价,提高信息化应用能力,指导帮扶县中开发和丰富选修课程。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结对帮扶高中双方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帮扶主体责任,明确专门机构和专门人员负责组织实施县中帮扶共建工作,要妥善解决交流教师的交通、食宿、绩效工资等问题。各省辖市教育局要强化统筹责任,积极协调帮扶高中和被帮扶县中做好对接,积极配合帮扶高中开展县中帮扶共建工作;要认真组织区域内优质高中开展县中帮扶共建工作;要积极完善县中发展提升政策,加大县中投入保障,为实施县中托管帮扶工作创造良好环境;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在帮扶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学校、团队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2.强化过程管理。各省辖市教育局和帮扶高中要加强县中帮扶共建工作过程管理,建立健工作考核激励机制。各地要加强被帮扶县中办学质量评估,并在评优评先、年度绩效考核等方面对发展提升显著的帮扶县中给予倾斜。
3.积极宣传引导。各地要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宣传解读“十四五”县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和县中托管帮扶工程有关政策,认真总结宣传各地县中托管帮扶工作典型经验,为实施县中托管帮扶工作营造良好氛围。省教育厅将定期开展县中帮扶共建工作经验交流,加大对典型经验的宣传推广力度,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附件:
河南省县中帮扶共建关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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