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的模样。我曾经爱上一个很酷的人,他比我高一届,我知道他是一团烈火,但是我甘愿做一只扑火的蠢蛾子。得知他如我所愿,分配到了我所在的城市实习,我高兴得像一个偷人得逞的壁纸。晨光袅袅,我爬起来第一件事就是去给大学城的他买被褥。半程风沙,我灰头土脸地捂着热豆浆去他寝室楼下送早饭。正逢端午,我端茶倒水,讨好餐厅大妈,只为能蹭个原料,为她亲手包一个粽子。冰天雪地,我接着自来水管的刺骨冰水给他洗袜子和牛仔裤,舍有闻之最易撇。你变了,你这是在养儿子吧,也没见他为你做什么。我说,你懂个屁?他就是哭得这么不寻常。他说他爱别人的方式就是给别人照顾他的机会。他说人与人之间是不能沟通的,所以从来不会主动给我打电话。我几次三番问他爱不爱我,他倾吐烟雾,反问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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