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通报三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驻马店通报三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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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工作,严肃查处一批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持续推动我市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为强化警示教育,发挥震慑作用,现将三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驻马店市原投资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安双银收受企业贿赂问题。2015年至2019年,安双银在驻马店市投资公司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承揽项目工程、结算工程款提供帮助,非法收受15名企业人员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707.21万元,涉嫌受贿犯罪。安双银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问题。2022年11月,安双银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3年5月,安双银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50万元。

二、确山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一级主任科员杨文中违规推销白酒问题。2019年,杨文中受其姐杨某某委托,帮忙为其销售某品牌高档白酒,经杨文中联系,在确山县境内从事矿产开采业务的某公司负责人分两次从杨某某处购买该品牌白酒。2022年5月,杨文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驿城区橡林街道塘坊社区党员刘景义阻挠施工问题。2021年2月,刘景义等人组织、纠集塘坊社区刘庄村民,以补偿标准低为由,多次采取用车辆堵门、围堵施工机械设备、撕扯施工人员等方式阻挠某企业施工,致施工方长达数月无法开工建设,造成严重经济损失。2022年7月,刘景义因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22年12月,刘景义被开除党籍。

通报指出,上述三起典型案例,有的违规插手项目工程,收受巨额贿赂;有的插手经济活动,为他人谋取利益;有的非法阻工,扰乱社会秩序,严重损害营商环境,受到严肃查处,实属咎由自取。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以案为鉴,引以为戒,警钟长鸣,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到慎独慎初、慎微慎友,争做优化营商环境的维护者、实践者、引领者。

通报要求,优化营商环境是关系“国之大者”的战略工程,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引领工程,是赢得区域比拼的实力工程,是锻造干部作风的基础工程。全市各级党委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主动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本地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全力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干事创业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工作,扎实开展“八大行动”,聚焦惠企助企政策落实、项目资金落地、涉企行政执法等方面,采取“集中式”督导、“嵌入式”监督、“体验式”暗访等方式,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铲除损害营商环境的“拦路虎”、踢开影响政务服务的“绊脚石”、打通阻碍政策落地的“中梗阻”。要紧盯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严查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收受贿赂、滥用职权等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问题。要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加大容错纠错、澄清正名、严查诬告陷害的力度,充分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全面建设现代化驻马店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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