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劳动人民文化宫关于园区内禁止商业性拍摄活动的通知
为更好的保护文物建筑,构建平稳有序的参观游览秩序,确保文物安全、游园安全、游客安全,针对突出问题特通知如下:
一、禁止占据文化宫园区内公共空间用于商业拍摄。
二、禁止进行商业性拍摄的活动包括:多人聚集性的古装拍摄,艺术摄影等以及使用商用摄影常用的器材,如滑轨、摇臂、反光板、落地式三脚架、稳定支架等。
三、除老、幼、病、残、孕游客所携带必要的轮椅、婴儿车以外的代步工具禁止入园,如滑板车、自动平衡车、自行车、轮滑、儿童三轮车等。包括所有具有运输装载功能的带轮工具,例如野餐车、营地车、手拖车、带座椅的行李箱、拖挂车等。
四、本通知自2023年7月17日起生效。
北京市劳动人民文化宫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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