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江西省吉安县人民法院
以“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
判处朱某有期徒刑11个月
2022年10月10日
吉安县敖城派出所民警
在一处核酸检测点执勤时
发现一名身着军服
佩戴“大校”军衔的
中年男子前来做核酸
细心的民警见该男子
核酸检测二维码扫描出的信息
与其军装姓名牌上的“周某来”不符
随即依法口头传唤该男子
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据朱某交代
他在网上购买了
仿制的军服、军衔、军官证等
2018年3月至2022年10月
朱某多次在公开场所穿假军服
自称为“驻澳部队特战总指挥”
与多名女性交往
严重损害军队声誉和军人形象
法院审理
吉安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冒充军人进行招摇撞骗,严重损害军队威信及军人形象,其行为已构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
被告人朱某虽系被公安机关在日常工作中查获,但其在公安机关立案前的盘查询问过程中,能如实供述基本犯罪事实,可认定为自首,且当庭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综上,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朱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没收扣押在案的仿制军官证一本及仿制07式军服一套。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二条【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官提醒
假冒军人招摇撞骗,严重损害军队声誉和军人形象,破坏军民鱼水情,冒充军人行骗行为必须严惩不贷。军队纪律严明,作风过硬,广大群众在生活交往中,应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遇到自曝军人身份的人,应认真核查对方身份,谨防落入骗子精心编织的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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