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纪委监委对六安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高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高斌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毫无纪法观念,知法犯法,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调查;不知敬畏、不守底线,公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公款吃喝;官商勾连,擅权妄为,非法收受巨额财物,违规出借财政资金,给国家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高斌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高斌开除党籍处分;由安徽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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