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调查表明:在和平时期,职业风险最大的当数人民警察。1991年前后,浮躁的社会风气导致我国社会治安一度混乱。
团伙犯罪、暴力犯罪一度猖獗,从城市到乡村,群众普遍缺少安全感。
邪恶要斩除,正义要伸张,社会要进步,人民要安宁。这是一个呼唤正义、呼唤英雄的特殊时期。
1991年6月22日,在苏北大地上发生了一名警察勇斗暴徒的故事:
时任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王营镇派出所指导员的李扬正在值班,忽然听到群众报案,说有一伙歹徒在大街上寻衅滋事。
90年代初淮阴
他们手持刀棒,逢人就打,挥刀就捅,已有多名过往行人被捅伤。
李扬闻讯后迅速赶赴现场,面对正在滋事的13名歹徒,大声喝道:“我是警察,你们不能胡来,有事到派出所去讲!”
然而打红了眼的歹徒根本不把警察放在眼里,继续他们的罪恶,李扬见阻挡不住这伙恶人,便拔出佩枪示警。
这时一名歹徒挥舞军刀朝李扬头部砍来,李扬躲避不及,头部被砍出一条长长的血口,鲜血喷涌而出。
李扬没有退缩,神圣的使命感使他坚定了与歹徒拼搏的信心,绝不能让他们继续作恶。
面对受伤的民警,丧心病狂的歹徒嚎叫着“杀死他,杀死他!”一起向李扬拥过来。
李扬再次鸣枪示警。这时,一名歹徒举刀向李扬握枪的右臂砍去,手枪被砍落在地,两名歹徒扑过去拖住李扬,其余的去抢枪。
枪是公安干警的第二生命,绝不能落入歹徒手中。李扬不顾歹徒的乱砍乱打,大吼一声,甩开歹徒冲了过去、抢先捡起失落的手枪。
歹徒继续围殴浑身是血的李扬。李扬愤怒了,他毅然举起手枪,将一名举刀朝他头上砍来的歹徒击毙。
正义的枪声终于惊醒了疯狂的歹徒。
“警察开枪啦!”他们惊呼逃散!
当战友闻讯赶来时,全身十多处负伤的李扬因失血过多已晕倒在现场。
90年代初淮阴
李扬只身斗歹徒的壮举惊动了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惊动了市县两级党委政府。人民群众自发排队到医院看望心中的英雄。看着遍体鳞伤的李扬,群众流下了感动的泪水。
1991年9月4日、李扬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9月28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作出决定、对李扬的英勇行为通令嘉奖,并号召全省人民及全体公安干警向李扬学习……
荣誉和鲜花潮水般涌来:“中共十四大代表"、"全国学雷锋先进个人”、"全国先进工作者”、"新长征突击手”……
一个个耀眼的光环把一个普通民警的一次尽职壮举定格为万众瞩目的英雄!
央视电视剧《民警李扬》又将英雄艺术化、完美化。
李扬的精神也极大地鼓舞了公安干警和人民群众与邪恶斗争的信念,震慑了犯罪分子。人民需要除暴安良的英雄,李扬应
运而生,生逢其时。即便在价值取向多元化的今天,我们的社会仍然呼唤这样的英雄越多越好!
在众多荣誉的簇拥下,1991年11月,李扬被提拔为淮阴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分管刑侦、治安等重要工作。
面对荣誉和责任,李扬在开始几年还是比较冷静的,特别是对分管的工作尽心尽职,使淮阴区的刑事案件的侦破率大大提高,社会治安也得到明显改善。
他本人也连续6年被评为公安部先进工作者。
但是,李扬的精神世界并未达到人们想象的那么完美,他从一个普通民警一跃成为“英模”,这是他始料不及的。
在殊荣的鼓舞下,他认认真真地当了几年副局长,但渐渐地、他感到加在他头上的荣誉成了一种难以摆脱的精神负担。
特别是1998年局里政委位置空缺,李参与竞争,本来志在必得的他却并未如愿以偿,这一次他感到很失落、很丢人。原来就不牢固的精神之塔开始崩溃。
按理,有着如此背景的他应当在仕途上走得更远,但李扬1991年当上副局长直到案发前后11年,职务上一直未能升迁,
这本身就说明李扬并不是干警们所期待的工作和精神上的楷模。
熟悉李扬的人都知道这个人讲义气、好喝酒、好结交。这些秉性和一名公安局长的职位要求是不相称的。
从1998年开始,逐渐丧失进取心的李扬开始“找乐子”玩,他先是迷上了电子游戏机,除了喝酒、他一有空就钻到游戏机房玩,经常通宵达旦,乐不思归。
有时酒喝多了,他会找借口不参加局党组的学习和会议,乘着酒性玩游戏机。
这时的李扬尚未堕落到无耻的地步。
李扬的真正堕落是从将自己的精神生活与一个叫江春帆的人相融合而开始的。
江春帆系淮阴区公安局副政委,此人平时性格孤冷、深藏不露,一副道貌岸然的政工干部派头,但其人灵魂深处极不干净。
江春帆很早就与社会上的个体户、大款以及“地面上人物”过从甚密,相互吹捧,相互利用。
在这些人的怂恿帮助下,江春帆吃喝嫖赌样样都沾,是典型的公安败类。
司传海是淮安市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头目,白天鹅洗浴中心的经理,有名的黑道人物,在淮安市区打架、敲诈勒索、吸毒、嫖娼、组织卖淫无所不干。
司传海
但司传海出手大方肯花钱,吃喝玩乐很方便,江春帆便带领两名公安干警与其“拜把子”,结拜为兄弟,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但江春帆副政委的权力有限,要为“兄弟”们出力,在淮阴摆平一些事情,就要有求于分管刑侦、治安的副局长李扬。因此在局领导层中,江春帆与李扬最热乎。
李扬在政治上红极一时时,同为局领导的江春帆当然不敢拉他下水。
但李扬肚子里有几两油水,江春帆已在与之交往中摸得一清二楚。
因此,当李扬热衷于玩游戏机、热衷于吃喝玩乐的时候,他们两人精神上的融合也是极其自然的事情了。
1999年,淮阴市幽兰都大酒店,酒足饭饱之后,个体老板又献上最后一道“美味”——两个卖淫女。
第一次面对搔首弄姿嗲声嗲气的风尘女子,李扬的心里突突直跳,他把怯弱的目光投向江春帆,却看到平时一本正经的江政委此时非常熱练地牵着小女子进了房间,随手关上了门。
这边屋里只剩下他和眼前的卖淫女,李扬想控制住自己已经不可能了。
“英雄也是人嘛”。他在最后一次安慰了自己后,便和小姐一起滚到了床上……
英雄与魔鬼共舞
第一次“乱来”之后,李扬的心里忐忑不安了好一阵子。作为身负查禁犯罪职责的副局长,他深知自己行为的性质。
有阵子,他想抽身止步,但又打不起精神投入工作。“第一次”的情景如挥之不去的梦魔紧紧地缠绕着他。
时隔没几天,个体老板徐某请他吃饭,饭后又请他洗澡,在包厢里,徐某安排了一个穿着暴露的按摩小姐给李扬按摩。
酒气冲天的李扬哪里经得住如此“按摩”,很快便将小姐揽入怀中……
事后他怕小姐认识他是公安局领导,因为他经常要到这些宾馆、桑拿中心等公共场所例行公事。便问小姐是什么地方人,是不是常在淮阴干这事。
当得知对方是外地人,且在一个地方不会干多长时间后,不觉心中稍安。
“乖乖!你非常可爱”。他拍拍那小女子丰满的臀部表扬说。
此时,李扬的精神之堤已彻底崩溃了。
在此后的日子里,李扬一边应付着公务,一边与江春帆、司传海等人吃饭、喝酒、洗澡、玩女人。淮安市、区各有名的宾馆、浴室处处留下他们放浪形骸的足迹。
司传海团伙成员
李扬还三次参与黑帮头目司传海为其安排的集体淫乱活动,群魔乱舞,丑态百出,罄竹难书。
除了接受这些有求于他的人安排的吃喝玩乐外,有了经验的他有时也主动去找小姐玩,但玩小姐需要钱,于是他便利用职权徇私枉法收受贿赂。
1998年,村民印某与人打架,将对方眼睛打瞎,构成重伤。
印家给李扬送2万元,李扬即为印某说情,并以当事人对第一次鉴定有怀疑、要求重新鉴定为借口,使本来被刑拘的印某获得取保候审。
2000年4月,辖区内一派出所抓获一起卖淫嫖娼案件,个体老板马某涉嫌介绍卖淫,为逃避处罚,他送给李扬4000元,请李扬照顾。
李扬随即给派出所打电话,以介绍卖淫证据不足为由,要派出所不要再问了。
2000年5月,辖区内丁集乡发生一起聚众斗殴并导致一方当事人母亲在冲撞中倒地死亡案件。为逃避打击,负有责任的一方托人送给李扬一万元,后该案就一直拖着。
在英模的光环照耀下,李扬与魔鬼共舞,一桩桩见不得人的勾当在进行着……
英雄原是“伞”中人
是罪恶就总有尽头。
1999年9月,黑帮头目之一,淮阴区大发汽车修理厂厂长张建国与另一汽修厂的负责人朱六因利益之争产生矛盾,张建国要司传海收拾朱六:“出一万元砍掉他一条腿!”
司传海立即找来打手赖五、倪大建将收拾朱六的事情吩咐下去。这是典型的黑道行为。
90年代汽修厂
9月1日傍晚,在淮安市大治路与引河路交叉路口,下班的朱六从“胖子卤菜店”里买了一些卤菜出来,正准备回家喝两杯,他怎么也不会想到灾难将降临到自己头上。
就在朱六悠闲地准备上车回家时,一直尾随他的赖五、倪大建骑一辆红色摩托车在不远处停下来。
赖五下车后掏出尖刀,对准毫无防备的朱六胸腹部连刺两刀,然后骑上摩托车绝尘而去。
朱六被刺成胸腹联合伤,命悬一线,在医院抢救了9天才保住性命,法医鉴定构成重伤。
2001年5月2日,在严打整治斗争中,赖五被淮安市清河区警方抓获,并供出了背后的主谋。
至此,以司传海、张建国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浮出水面。
该案立即成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
经查,该团伙共涉及组织领导黑社会组织犯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组织介绍容留他人卖淫罪、运输毒品罪、私藏枪支、弹药罪等9条罪状。是一个无恶不作、罪行累累的犯罪组织。
随着案情调查的深入,一个触目惊心的关系网与保护伞呈现在办案人员面前。
至此人们才清楚,该团伙之所以能够长期在淮安市为非作歹而未被打击,背后有一个严密的关系网和一顶遮天蔽日的保护伞。
一批司法、行政执法人员在他们的拉拢腐蚀下成了俘虏,红黑之间没了界限。
淮安市人民检察院调动了全市法纪检察部门的大部分警力参加查处司传海、张建国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背后的保护伞案件。
淮安市人民检察院
查处的结果表明:共有13名公安人员涉及其间,其行为均已触犯刑律。
他们中有压案不查的禁毒科长,有通风报信的派出所长,有隐瞒案件的治安科长,有助纣为虐的普通干警,还有受贿说情的县局领导。李扬无疑是上述罪犯中名声最响的一个。
自1991年被公安部授予“公安战线一级英模”荣誉后,时隔10年,他的名字再次出现在公安部内部文件上。
不过这次他给公安战线带来的不是荣誉,而是耻辱。他的行为使警徽蒙羞。
检察卷宗记载表明,在司传海、江春帆等人的一次次策划安排下,李扬不但积极参与嫖娼、淫乱活动,而且还利用职权为其犯罪活动积极提供保护,使自己成为黑帮分子的帮凶。
“司传海、你要注意点,不要过分”。这是李扬经常提醒黑老大司传海的一句话。
这样的话出自公安局分管治安、刑侦的局长之口,与其说是警告,不如说是怂恿,司传海当然心领神会。
在司传海雇凶伤人案件暴露后,李扬亲自出面找被害人朱六“拉弯子”,请朱六吃饭,企图让“朱六”同意私了。“就说是自己撞到了那里去的。”在遭到朱六的拒绝后才作罢。
他的屁股已完全坐到黑窝里了。
“英雄”走上审判台
2002年6月5日,淮安市清浦区法院受市中院指定管辖,对李扬涉嫌受贿、聚众淫乱、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一案进行不公开审理。
虽然是不公开审理,但旁听席上依然坐满了表情严肃的听众,
他们当中除了少数检察、法院的干警外,大部分是关注此案审判结果的市县人大、政协的领导,他们的到来使庭审的气氛更加凝重。
8时30分,戴着手铐的李扬被法警押上被告席。闪光灯下的李扬本能地低下了头,昔日英雄风采已荡然无存。
当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后,李扬对自己所犯罪行的大部分进行翻供,作出了与侦查阶段的供述截然相反的辩解。
他称自己从未参与过淫乱、从未利用职务之便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对指控他的4万4千元受贿的犯罪事实中的3万元也予以否认。
旁听席上一阵哗然。
事实是不容狡辩的。尽管是接受审判,善良的人们依然希望李扬能有当年敢作敢当的男儿气魄,以慰藉留在人们心中最后一点英雄的印象。但此时的李扬能做到吗?
公诉人依然记得,在检察人员找其谈话时,李扬曾痛心疾首地悔悟道:“1998年以后,我已不是人了,如果晚抓一年,我头也不够杀的。”
相信这样独特的悔悟是发自他的内心的。
庭审一直进行到下午4时,尽管李扬在法庭上否认了大部分犯罪事实,辩护人也作了有利于被告的辩护,但公诉人出示的大量事实证据是客观的、合法的、不容置疑的。
公诉人还收回了起诉书中对李扬在侦查阶段认罪态度好,要求法庭从轻处罚的建议,得到了法庭的采纳。李扬对此愤愤不平。
法庭最终采纳了检察机关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经合议庭合议后当庭作宣判:李扬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犯聚众淫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犯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因情节轻微,免于刑事处分。
合并判处李扬有期徒刑3年6个月。
判决宣布后,李扬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在庭审中,他曾痛哭流涕,请求组织再给他一次机会,不知这样的判决结果对他是否是一次机会?
囚车载走了李扬,留下了一片议论和叹息。有人说判轻了,有人说判重了。
但笔者认为,对李扬的量刑是适当的,也是给其机会的。即便按照个别激愤的旁听者的想法,再增加一年刑罚,也于法有据。
从某种意义上讲,对李扬处以什么样的刑罚已毫无意义,百姓心中的李扬已经轰然倒地。
英雄李扬由红变黑,所产生的社会负面影响太大了,远远不是刑罚所能够抵销的。
他给淮安市公安队伍建设造成的损失也是空前的,远远大于另外的十多名犯罪干警的总和。
但李扬的堕落并不能否认该市公安队伍多年建设的成果,也不能掩盖公安干警为人民、为社会作出的卓越贡献。
金色盾牌依然由无数公安英雄热血铸就,依然是共和国和平、安宁的坚强后盾!
李扬的沉浮再次启示人们: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里,英雄也好,凡人也罢,都应努力保持一颗宁静的心。
还没有评论,快来发表第一个评论!